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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认真落实《许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振兴规划实施意见》,完成新增花卉苗木面积2000亩(含鲜切花500亩)。 2.完成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4.8万亩,其中退耕还林工程5000亩,其他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4.3万亩。 3.建设和完善农田防护林工程6000亩。 4.完成生态廊道建设1万亩,按照省定生态廊道建设标准,突出抓好郑尧高速13.08公里、永登高速18.37公里、彭花路16.6公里、禹浅路16.7公里未达标路段补植补造任务。 5.完成村镇绿化任务5000亩,绿化村庄90个;完善提升7个村容村貌综合整治试点村的绿化水平,新建5个市级林业生态示范村。 6.完成森林抚育面积4万亩;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3万亩。 7.完成2010年林业重点工程补植补造任务2.2万亩。 8.完成林业育苗2600亩。 9.完成林业生态县建设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 10.做好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完善提高和新造林地确权发证工作,山区林权证发放工作要全部完成,平原区发证比例达到95%以上。建立1个县(市、区)级林权管理中心,1个乡(镇、办)级林权管理站(所),在林地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11.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在90%以上;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长葛市责任人:史本林 1.认真落实《许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振兴规划实施意见》,完成新增花卉苗木面积2000亩(含鲜切花700亩),全部在石武客运专线与京珠高速之间。 2.建设和完善农田防护林工程5000亩。 3.完成生态廊道建设2300亩,按照省定生态廊道建设标准,突出抓好京珠高速0.9公里、郑尧高速1公里、彭花路2公里未达标路段补植补造任务。 4.完成村镇绿化任务2700亩,绿化村庄50个;完善提升17个村容村貌综合整治试点村的绿化水平,新建5个市级林业生态示范村。 5.完成森林抚育面积3万亩;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5000亩。 6.完成2010年林业重点工程补植补造任务1050亩。 7.完成林业育苗2000亩。 8.做好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完善提高和新造林地确权发证工作,林权证发放比例达到95%以上。建立1个县(市、区)级林权管理中心,1个乡(镇、办)级林权管理站(所),在林地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9.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在90%以上;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许昌县责任人:王民生 1.认真落实《许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振兴规划实施意见》,完成新增花卉苗木面积1.3万亩(含鲜切花1000亩),其中石武客运专线与京珠高速之间2600亩,新区西翼7000亩,311国道两侧花木种植空档1000亩;老基地完善改造1.5万亩。 2.建设和完善农田防护林工程2000亩。 3.完成生态廊道建设2300亩,按照省定生态廊道建设标准,突出抓好311国道11公里改造路段绿化带建设、环城快速通道2.6公里、京珠高速0.25公里、许尉高速1.3公里、许平南高速0.85公里、永登高速5.6公里未达标路段补植补造任务。 4.完成村镇绿化任务700亩,绿化村庄47个;完善提升25个村容村貌综合整治试点村的绿化水平,新建5个市级林业生态示范村。 5.完成城郊森林及环城林带建设工程3000亩。 6.完成森林抚育面积2.7万亩;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1.48万亩。 7.完成2010年林业重点工程补植补造任务1793亩。 8.完成林业育苗2500亩。 9.城区绿化完成新建工程6项,改造完善工程1项,新增绿地216.49亩。 10.完成生态县建设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 11.做好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完善提高和新造林地确权发证工作,林权证发放比例达到95%以上。建立1个县(市、区)级林权管理中心,1个乡(镇、办)级林权管理站(所),在林地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12.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在90%以上;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鄢陵县责任人:袁宝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