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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支持各区物联网特色园区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园区建设。抓紧落实各区物联网特色园区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园区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以各地产业发展实际为基础,引导物联网特色园区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园区走差异化、协同化发展道路;结合当地信息化建设实情和有关要求,积极鼓励物联网特色园区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园区内企业积极投身物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快速提升物联网企业的商业化开发能力。 (三)加强企业培育,完善产业体系 加强大企业大集团培育,突出龙头带动作用。抓紧实施“大企业大集团五年行动计划”,为大企业大集团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引导成长型企业发展成大企业集团;推动物联网企业之间开展兼并重组、合资合作,助推企业高端切入、延伸产业链,抢占产业发展先机;加大对外合作力度,创新招商选资工作,吸引全球知名物联网企业来我市投资、合作,提升我市物联网产业发展层次,扩大国际影响力;搭建“央企合作平台”,营造良好条件,积极争取科技实力强、技术优势明显、产业化应用经验丰富的央企、国企来杭投资。 加强专业化配套企业培育,完善产业化协作体系。以“瞪羚计划”、“雏鹰计划”实施为契机,集中选取一批特色鲜明、创新实力强、业务处于物联网核心领域的中小企业加以重点持续、培育,助推其快速迈上新台阶;引导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开展协作分工、交流合作,形成产业化协作体系;进一步推动“园中园”、科技孵化器和科技楼宇建设,努力营造优异的创业创新环境,不断培育具有技术优势和成长潜力的创新型企业。 (四)拓宽资金来源,加大资金扶持 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杭州市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物联网产业重点研发项目建设、示范推广项目建设、物联网平台建设等。每年根据财政收支状况与物联网产业发展需要,逐步增加物联网专项资金规模预算,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核、监管,确保有效发挥专项资金的导向、扶持作用。以专项资金为引导,市、区(县)两级财政资金向物联网企业倾斜,资助物联网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人才引进与培养等。 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申报国家创新基金、国家“核高基”重大专项、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集成电路专项基金及国家重大产业化项目基金、技改项目基金,以及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争取更多的国家和省各类政策支持;积极组织物联网产业园、孵化园、特色园区、产学研合作示范园区申报国家级物联网创新示范区,争取国家相关优惠政策、提升杭州物联网城市品牌;积极争取国家广电总局基于广播电视网的物联网示范项目落户杭州,完善物联网产业发展网络环境。 推进多元化风险投资体系。认真落实《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对风险资本的引导、示范作用,完善风险资本与优质企业、项目的对接平台,推动社会风险投资资本积极参与我市物联网重大产业化项目和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不断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切实提高风险资本投资效率,进一步提高风险资本投资积极性。 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建立物联网领域拟上市企业库,积极帮助拟上市企业做好上市融资工作,切实推动物联网企业到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有条件企业积极到海外市场上市融资;推荐和协助有条件的物联网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募集发展资金。 (五)搭建推广平台,拓展市场网络 输出品牌示范应用项目。积极打造品牌试点示范工程,提升全国影响力,积极争取承接国家级示范应用项目,并通过成功项目的推广与复制,打造具备杭州特色和优势的品牌示范项目,助推我市物联网产品和技术的市场拓展。 打造产品和技术展示窗口。以杭州西湖国际博览会为平台,承办国家级“物联网技术与产品博览会”,努力将其打造成国内重量级的物联网产品、技术展示窗口和交易平台,提升我市作为物联网产业领先区域的整体形象。 搭建产业发展国际交流平台。每年在杭州西博会期间举办“中国(杭州)国际物联网产业发展高峰论坛”,鼓励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共同参与,并加强对外交流,提高论坛的国际化水平和层次;鼓励企业、研究机构积极承办物联网领域的高层论坛、年会,不断拓宽对外合作交流的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