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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深人社发[2010]184号
【颁布时间】 2010-11-05
【实施时间】 2010-1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68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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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核类项目。

  

  1.填写《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3)1式2份(用a4纸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本)。党政干部培训项目还须填写《审核类党政干部出国(境)项目补充说明》(附件4)并盖组团单位公章。

  

  2.双跨团组指组织本地区本部门人事隶属关系以外人员参加的团组。经费来源分国内财政因公出国预算内经费、国外资助(注明资助比例)、专项经费等。行业类别分财政金融、工业、科教文卫、农业、社会服务、综合管理等。

  

  3.2010年已获批准的审核类项目,执行完毕1个月内向市外国专家局报送培训总结、培训成果的文字材料并附相关照片和电子文本。

  

  (三)各部门在申报2010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时,除特殊情况外,每个部门原则上控制在1项,单个项目人数均须控制在25人以内。

  

  (四)对于所有出国(境)培训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国(境)外培训渠道管理办法》(外专发[1999]4号)选择境外培训机构。经批准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更改境外培训机构。中长期项目,原则上应选择国(境)外大学作为培训承办方。

  

  (五)未经国家外国专家局认定并取得《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证书》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组织本单位以外的人员赴境外培训。

  

  (六)对未按要求报送2010年度出国(境)培训总结和成果的部门,将不再向国家外国专家局上报其申报的项目计划(2010年常规审批类项目须在2010年11月30日前执行完毕。其他预计在2011年派出项目须在一季度内派出并一律列入本单位下年度预算)。

  

  (七)各申报单位须于2010年11月20日之前将申请表报送市外国专家局(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二楼)。对未按申报要求申报的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本通知和附件可通过深圳国际人才网站(网址:http://talents.sz.gov.cn)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

  

  2.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

  

  3.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

  

  4.审核类党政干部出国(境)培训项目补充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

  


  (联系人:林佩君,电话:25985116)

  

  附件1:

  申报序号:

  项目类别:常规 独联体专项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

  

  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

  项目申请表

  

  项 目 名 称 

  组 团 单 位 

  主 管 部 门 

  

  

  

  
2005年12月15日

  国家外国专家局印制

  


  

  

  
填 表 说 明

  


  一、此表由组团单位填写,经业务主管厅局和有出国审批权的主管部门同意,由出国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二、地区、部门系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直属机构。

  三、封面的申报序号是归口管理部门的汇总表中的序号,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写。

  四、“行业类别”按所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的大类号码填写。

  五、专家评审栏应经高级技术或管理人员认真评审后,签署意见。

  六、补充材料请附在申请表后(合订在一起)。

  

  

项目名称

 

行业类别

 

组团单位

 

申请资助比例(%)

 

项目人数

 

境外培训天数和起始日期

 

派往国家

(地区)

 

境外培训机构(中文)

 

机构编号

 

境外培训机构

(外文)

 

联系电话

 

 

派出培训的理由(说明立项的必要性:企业或行业管理有关的专业问题,与发达国家在管理水平上的差距等):

 

 

 

 

 

 

 

 

 

 

 

 

 

 

 

 

 

 

 

 

 

 

 

 

 

 

 

 

 

 

 



  

  

 

出国(境)培训的主要内容、方式,培训计划的初步设想,预期达到的目的和效益:

 

 

 

境外培训机构的资信情况(背景、规模、有无承办培训的能力、使领馆意见等):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人员组成情况(人员情况、单位及层次等):



  

  

 

 

 

 

 

 

 

有关专家对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评审结论(需请外单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专家签字或盖章:  职务或职称:

 

工作单位:

年 月 日



  

组团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 职务:  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业务主管厅局

意见

 

 

 

 

 

负责人(签字): 职务: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出国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职务: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有出国审批权的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职务: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国家外国专家局

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备注

 

 

 



  

  附件2:

  申报序号:

  项目类别:常规 独联体专项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

  

  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培训

  项 目 申 请 表

  

  项目名称 ___

  申请单位 

  地区、部门

  

  

  

  
2005年12月1日

  国家外国专家局印制

  


  

  

  

申请

单位

基本

情况

固定资产

 

上年总产值

 

上年利税总额

 

有无出口产品

 

外汇留成额

 

是否中外合资企业

 

职工总数

 

技术人员总数

 

电报挂号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项目名称

 

行业类别

 

拟派出人数

 

境外时间

 

 

 

 

 

 

派出培训的理由(包括项目的重要性,与世界水平的差距,国内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国培训的主要内容,主要方式,预计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

 

 

 

 

 

 

 

 

 

 

 

 

 

 

 

 

 

 

 

 

 

 

 

 

 

派出渠道情况

已落实国家、地区

 

接受单位

 

正联系国家、地区

 

拟接受单位

 

拟联系国家、地区

 

拟接受单位

 

经费预算

类别 /项别

合计

国外生活费

国际旅费

总金额

 

 

 

接受单位资助

 

 

 

申请单位自筹%

 

 

 

申请资助%

   

有关专家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评审结论(需请外单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专家签字 职  务或职称

工作单位

 

200年 月 日



  

  本项目拟派出人员的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目

职务或职称

工作单位

何年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近三年所从事的实际工作

是否通过bft或其他国家级外语考试

培训内容

 

 

 

 

 

 

 

 

 

 

ic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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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设计

 

 

 

 

 

 

 

 

 

 

ic设计

 

 

 

 

 

 

 

 

 

 

 



  

  

申请单位

审核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单位公章

出国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单位公章年月日

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意见

经办人 (签字) 年月日

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批准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

 



  

  附件3:

  申报序号:

  批准序号:

  

  审核类出国(境)培训

  项目申请表

  

  项 目 名 称

  组 团 单 位

  主 管 部 门

  

  

  

  
年月 日

  国家外国专家局印制

  


  

  

  
填 表 说 明

  


  一、此表主要供已授权委托办理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的

  省市,在申报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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