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深人社发[2010]184号
【颁布时间】 2010-11-05
【实施时间】 2010-1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第3页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二、由组团单位填写,并经业务主管厅局、出国培训归口管理
部门同意后,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核。
三、地区、部门系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直属机构。
四、封面的申报序号是归口管理部门的汇总表中的序号,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写。
五、“行业类别”按所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的大类号码填写。
六、补充材料请附在申请表后(合订在一起)。
组团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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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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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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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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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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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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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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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或管理)
| 境外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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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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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培训天数和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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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往国家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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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培训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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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派出培训项目的说明(1、本单位的基本情况;2、需要解决的技术或管理问题,与发达国家在技术或管理水平上的差距;3、出国培训的主要内容、方式,培训计划的初步设想,4、预期达到的目的和效益等。如空格不够,可另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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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职务: 单位公章
年月 日
| 上级主管部门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职务: 单位公章
年月 日
| 出国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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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职务: 单位公章
年月 日
| 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培训管理司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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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职务: 单位公章
年月 日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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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审核类党政干部出国(境)培训项目补充说明
省市部委:
序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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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团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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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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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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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往国家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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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培训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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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目的、必要性及主要内容
| | 人员构成情况
(拟选派人员、单位等情况)
|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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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单位公章
注:
1、序号指该项目在计划汇总表中的序号。
2、如境外培训机构未经国家外国专家局认定,请在备注中对该机构的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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