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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潍坊市政府
【发文字号】 潍政办字[2010]165号
【颁布时间】 2010-11-04
【实施时间】 2010-1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69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潍坊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

[接上页]


  (三)县市区重点工程。

  

  1.饮水安全工程。以抓好国家饮水安全项目为重点,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基本改善农村饮水不安全状况。今冬明春计划建设农村自来水工程196处,解决25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

  

  2.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继续把水库除险加固和河道综合治理作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点,在抓好冶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同时,全力抓好潍河、弥河、汶河、胶河、白浪河等骨干河道及中小河道综合治理,计划完成河道综合治理工程320.1公里。

  

  3.节水灌溉工程。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以抓好峡山、墙夼、高崖、牟山、冶源5座大型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为重点,围绕国家、省级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配合产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建设各类节水灌溉工程。全市计划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7万亩。

  

  4.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采取“修水利、建基地、促调整、创效益”的办法,搞好小流域综合治理。计划完成113.55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治理任务。

  

  5.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抓好寿光、昌邑、安丘、青州、高密5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大力发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小农水工程计划投资12818万元,新打配套机井11364眼,新修小型水库4座、塘坝257座,建设水池、水窖730个,新增蓄水能力2048万方。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兴修水利是一项功在当今,造福后代的民生事业,也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今冬明春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大、项目多、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把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制定得力措施,密切协作配合,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拓宽投资渠道,提供资金保障。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融资机制,逐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融资体系。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的同时,地方财政要统筹兼顾,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倾斜。要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和农民筹资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荒山开发、集中供水工程方面,采取合资、入股、公司加农户等多种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进一步完善现有激励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兴办水利工程。

  

  (三)加强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依法治水管水。要加强水利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确保依法治水,科学管水。要切实加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特别是人畜饮水工程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建成一处,效益充分发挥一处,有效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扎实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形式,引导、调动集体和个人参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经营的积极性。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重点工程,要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和阶段,严格按照基建程序进行规范,加大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力度,明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经费监管责任。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由项目法人具体承担建设项目的实施。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选择施工队伍,保证工程质量。落实建设监理制度,把专业监理与施工队伍自检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监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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