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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周口市政府
【发文字号】 周政办[2010]149号
【颁布时间】 2010-11-01
【实施时间】 2010-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71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六、考核工作的要求

  

  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情况,适时提出调整考核内容和年度各项考核工作的量化指标,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被考核单位要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按照要求提供规范性文件、案卷、材料和情况,为考核工作提供条件。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并根据本地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方案,对本地的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实行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

  

  附件:

  
纳入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范围的单位

  


  一、各县(市、区)政府,泛区农场(11个)

  

  二、市政府执法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45个)

  

  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环保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广电局、体育局、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粮食局、安全生产监管局、人防办、畜牧局、农机局、国税局、烟草专卖局、邮政局、气象局、残联、民宗局、档案局、保密局、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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