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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社会事业:以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防灾减灾、气象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探索在社会事业领域推行标准化试点示范,推动相关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提升标准化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标准化创新体系建设,抓紧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标准研发、创新、应用、再创新循环机制,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紧密合作,实现标准化创新资源的最佳配置,形成主体明确、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标准化自主创新格局。 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标准研发工作,注重发挥大企业、大集团和“科技成果孵化基地”的核心作用,建立原创科技(专利)向技术标准转化,以标准化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运行机制,努力实现科技研发与标准制订同步,科技成果转化与标准实施同步,增强技术、标准和产品的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打造“四川标准”品牌。 加强对国际、国外先进标准和技术法规的分析研究,积极推动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强对国际先进标准的研究、分析、转化和再创新工作,提高“四川造”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引导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跟踪国际贸易及其技术规则发展变化,承担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形成一批具有四川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打造一批以主导技术标准引领行业发展的领军企业。 (四)加强标准的实施监督工作。充分利用我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企业、大集团的技术资源,加快构建以我省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检测中心为龙头,以省级技术机构、研究机构为重点,以市县两级技术机构为补充的检验检测技术体系和公共平台,为标准的研制、验证、实施和监督提供技术支持。 健全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制度,加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质量监督、认证认可和生产许可证等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实施有关行政许可,强化对国家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标准实施有效监管。 加强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评价工作,建立和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加大对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保护资源、环境和消费者利益。 (五)加快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西部一流、国内先进的要求整合全省标准信息资源,建立国家标准馆四川分馆,加强对国际、国内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的收集,做好相关信息的分类整理、深度加工和开发利用工作,建立涵盖我省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辐射西部的标准数据库和主要出口产品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数据库,构建覆盖全省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信息服务平台。 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通过建立网络平台、电子阅览室等载体,把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信息服务平台延伸到企业,建立出口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与省wto/tbt中心互联互通的应对体系,为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标准信息和预警信息服务。 建立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跟踪、通报和分析、评议工作机制,针对我省主要出口产品,积极开展防范和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专项研究,及时向企业通报研究和评议情况,面向企业开展专门培训,增强我省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 围绕川渝经济合作、泛珠区域合作、长江上游经济区域合作及与环渤海经济区合作,广泛开展省际间标准化交流活动,积极探索和推进区域性标准的研究、制订与互认工作,加快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西部标准化“信息高地”和“研发中心”,增强“四川标准”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纽带作用和承接产业转移中的对接功能。 四、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政府成立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部署、协调和加快推进全省标准化工作。各地也应成立相应的议事机构,要健全责任机制,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