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3. 严肃纪律。严格按照各奖项的表彰对象和推荐标准进行推荐,谁推荐的先进,谁负责把好关。对于未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推荐的个人和集体,经查实后撤销其资格;对弄虚作假的,将严肃处理。 四、推荐标准 (一)“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组织管理突出贡献奖和“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执行突出贡献奖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正派; 2.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甘于奉献,诚实守信,富于合作精神,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3.对于“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组织管理突出贡献奖推荐人选,应在“十一五”期间一直从事国家科技计划组织实施有关的管理工作,提出创新性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工作业绩突出,并曾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4.对于“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执行突出贡献奖推荐人选,应在“十一五”期间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任务,具有超前的国际视野和战略创新思维,在某一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创新性成果,或在相关产业领域取得了关键技术突破和重大产品创新,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应注重推荐中青年项目(课题)负责人和海外归国人员。 (二)“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执行优秀团队奖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严格遵守“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要求,单位的科研条件支撑保障有力,财务、审计、人事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高效; 3.在实施国家科技计划任务中,结合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批重要的科技成果,在提高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 4.科技创新氛围浓厚,领导班子团结进取,科研人员奋发有为,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注重科研诚信,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组织管理优秀组织奖(基层县市) 1.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2007-2008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中被评为科技进步先进县(市); 3. 县(市)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科技进步与创新,大力推进县(市)科技工作,激发县(市)科技工作活力,强化科技对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县(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 县(市)基层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健全,工作目标和发展思路明确,各项管理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团结,干部队伍作风良好,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有力,无违法违纪现象; 5. 能够结合本地实际,在组织实施“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推动了科技计划成果的转化,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五、表彰方式 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同时对于先进集体授予奖牌、先进个人授予奖章。 六、材料要求 1.请按照附件要求提交本单位“十一五”工作总结。 2.请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按要求认真组织填写附件3、4、5的推荐表一式6份,并提供相关公示情况证明。 3.请于2010年12月15日前将推荐表和本单位“十一五”工作总结报送至科技部(过期不予受理),同时报送电子版。推荐表可以到科技部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most.gov.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科技部发展计划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 邮政编码:100862 联 系 人:阮佳佳、林涛010-58881660 郑玉琪 010-58881616 传真:010-58881648 电子邮箱:jhs_jhxtc@most.cn 附件: 1.“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由地方、部门和行业协会推荐部分) 2.“十一五”工作总结提纲(参考) 3.“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组织管理突出贡献奖推荐表 4.“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执行突出贡献奖推荐表 5.“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执行优秀团队奖推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