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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基本医疗惠民服务 方便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开展社区巡诊,上门开展健康管理、心理健康指导、医疗咨询等服务。 (四)合作医疗便民服务 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问题的解答,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及时了解本区域参合人员就医情况,督促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公示制度。通知并协助参合人员及时报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及时补助。 二、保证城乡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 (五)儿童保健 为3岁以下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六)妇女保健 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七)老年人和困难群体保健 对辖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和困难群众进行健康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八)重点疾病社区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对辖区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随访和治疗康复指导。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进行规范化治疗管理。 三、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基本的卫生安全保障 (九)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 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开展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儿童免疫规划等情况,保证流动人口享受与所在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含传染病暴发疫情、食物中毒事件、职业中毒事件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卫生信息。 (十)环境卫生协管 积极参加辖区内爱国卫生宣传,掌握辖区内环境卫生情况;配合做好城乡除“四害”工作和村居、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和改水改厕工作。 (十一)卫生监督协查 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学校、医疗机构、相关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卫生检查;掌握农村集体聚餐情况,并及时报告。 (十二)协助落实疾病防控措施 根据国家、省、市免疫规划要求为免疫接种对象实施预防接种;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组织下,开展强化免疫和群体性接种工作;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参与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 附件2 杭州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免疫规划项目 内容:对市内全体适龄人群普及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在国家免疫规划要求的基础上,根据省、市疫情防控需要,开展小学到初中年龄组麻腮风疫苗强化免疫。 目标:全市常住人口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外来人口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2010年达到85%;2011年达到90%以上。麻疹(或含麻疹成分)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扩大人群乙肝疫苗补种项目 内容:对第一轮15岁以下人群的乙肝疫苗进行查漏补种。 目标:2010年,全市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2011年,达到95%以上。 三、结核病防治项目 内容:全面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重点抓住发现和治疗环节、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和治愈率。及时正确诊断耐多药肺结核病患者,提供免费、合格、不间断的二线抗结核药物。 目标:2010-2011年,全市肺结核涂阳新病人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积极开展市级耐多药肺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探索耐多药肺结核病的发现、诊治、规范化管理模式。 四、艾滋病防治项目 内容:实施我市艾滋病防控基本项目,推广国家和省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监测、宣传、高危人群干预工作,全面实施“四免一关怀”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