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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城乡治办[2010]177号
【颁布时间】 2010-12-07
【实施时间】 2010-1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5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成都铁路局:牵头负责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的集中治理。具体负责铁路部门封闭管理区域内的清扫保洁、清除卫生死角等工作,并指导、配合各地做好非封闭区域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

  “七进”活动牵头单位:牵头负责结合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社、进家庭、进景区”活动中的职责,组织开展多形式的主题活动,着力美化城乡结合部环境和提高文明卫生素质,发动所负责的工作对象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行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和各牵头部门要强化坚持不懈,步步深入,一抓到底地推进治理工作的意识,高度重视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依据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对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实行目标管理,将各项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二)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各地和各牵头部门在工作中应加强衔接,明晰管理区域和责任,签订责任书和共建共管协议,城乡统筹、线路统筹、网格化管理、全方位覆盖,密切配合,联动协作,形成既分工负责,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专项治理行动的良好局面。各牵头部门应将所负责的专项治理行动任务与本部门已承担的治理任务及自身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科学有序推进。各地也应将专项治理行动纳入本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各地和各牵头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在广播、电视、报纸开辟专题、专栏,集中跟踪报道专项治理行动的动态和成果,营造出强大的舆论声势。要把专项治理行动与“七进”活动和“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动员和组织城乡居民共同打好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攻坚战。

  (四)督促检查,严格问责。推进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行动情况,是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和省直牵头部门治理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和省直牵头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限时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对整改不到位、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实施严格问责。

  (五)完善制度,保障常态。各地和各牵头部门在推进专项治理行动时,要研究制定加强日常管理的相关政策办法,在财力和人力上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给予必要的保障,努力推进城乡结合部环境的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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