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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要科学规范党政领导班子决策行为,广泛吸取各方意见、集中各方智慧,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公示和专家咨询等措施,坚持民主集中制,防止决策失误造成损失。 (四)落实日常监督管理机制 1、坚持干部谈心谈话制。认真做好任职谈话,凡遇领导干部提拔、交流、调动、退职和退休,单位党政负责人或分管领导都要找干部谈话,听取意见建议,提出要求。坚持干部约谈制,局领导及职能处室视情与局管领导干部约谈,了解局管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洁自律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进行诫免谈话,必要时进行书面诫免。 2、认真做好述职评议工作。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应定期向职代会代表和单位中层干部或全体职工述职述廉,述职述廉重点是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实行述职述廉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进行民主测评。对于群众的意见建议应认真研究,逐条整改。 3、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各单位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就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班子建设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情况,实事求是和领导作风情况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前要收集意见建议,会议中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提出整改意见,会后跟踪了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局党委派员参加各局属单位的民主生活会。 4、重视信访监督和舆论监督。各单位党委和纪委、机关相关处室应高度重视和认真及时处理各类信访件,对于反映党组织或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要加强信访监督。各单位、各处室要认真对待舆论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对于舆情反映的问题应认真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 5、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督促领导干部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受理审核、汇总分析等工作,掌握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6、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杭州市卫生局局管干部因公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规定》,严格审查审批制度,加强管理,切实把好因公出国(境)人员关。加强出国(境)情况报告和因私出入境证件管理工作,局管干部和机关公务员的因私护照由局人事组织处集中管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因私护照由各单位集中管理。 7、严格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局属各单位党政正职和机关处长(主任)及主持工作的处室副职因公因私离开杭州市两天(在外住宿)须向局主要领导口头请假,外出三天及以上须书面请假,经局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外出;其他局管干部离开杭州市两天(在外住宿)须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并报分管局长同意,外出三天及以上须书面请假,经分管局长签字同意后方能外出。 (五)关心关爱 1、关心爱护干部。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要经常了解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学习和家庭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努力解决后顾之忧。努力为援外援藏援疆干部及其家属解决实际困难,妥善安排工作、生活。 2、领导干部住院探望。对生病住院的局管领导干部进行看望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局管领导干部生病住院时,所在单位要及时向局人事组织部门报告。 五、干部考核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作风建设有关制度情况、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民主决策履行情况列入干部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局党委将根据平时情况和检查考核情况综合评价,进行奖惩,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民主决策等方面出现原则问题和重大问题时,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