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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牧[2010]58号
【颁布时间】 2010-12-09
【实施时间】 2010-1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34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2010修订)

[接上页]
(2)填表人:指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中负责饲料统计、汇总工作的人员,此统计表的最终填写者,此处为签字处,表示认可以上数据。如填写中由于某种原因造成人员变更,以最后完成此表填写工作的工作人员作为填表人,并注明填表时间。

  (3)审表人:指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中对此表中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的人员,此处为签字处,表明以上数据已经过审核,签名时应注明审表时间。

  二、集团企业综合年报表(饲综12表)

  本制度所称的集团企业,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拥有两个以上分公司的饲料生产企业,年饲料产量超过50万吨(包括跨省份、跨区域企业)。

  (2)年产饲用氨基酸5000吨以上,年产磷酸盐5万吨以上的添加剂企业。

  (3)国内名列前茅的饲用维生素及其他类饲料添加剂大型生产骨干企业。

  (4)国内名列前茅的大型饲料机械生产骨干企业,市场占有率较高,有专门的技术开发机构,用于技术开发资金不低于总销售额的2%。

  (5)年产优质饲料原料1万吨以上的饲料原料生产企业,产销率达90%以上,有专门的技术开发机构,用于技术开发资金不低于总销售额的1%。

  1.法人单位代码: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发给的法定代码。

  2.法人单位名称:填写与单位公章名称完全一致的单位名称。

  3.法定代表人:指根据公司章程或有关文件的规定,代表本单位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4.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代码:指企业总部所在的行政区划和办公场所、生产场所的详细地址。如果企业通讯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在办公、生产地址后使用括号注明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5.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均指企业负责此项统计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如果电话有分机,需注明。

  相关指标解释参见综合年报(饲综11表)和基层年报(饲基11表)。

  三、综合季报表(饲综21表)

  相关指标解释参见综合年报(饲综11表)。

  四、基层年报表(饲基11表)

  1.法人单位代码: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或工商登记代码。

  2.法人单位名称:填写与单位公章名称完全一致的单位名称。

  3.法定代表人:指根据公司章程或有关文件的规定,代表本单位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4.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代码:指企业总部所在的行政区划和办公场所、生产场所的详细地址。如果企业通讯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在办公、生产地址后使用括号注明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5.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均指企业负责此项统计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如果电话有分机,需注明。

  6.产品生产情况

  (1)饲料添加剂产品名称:填写许可证中允许生产的饲料添加剂产品名称。

  相关指标解释参见综合年报(饲综11表)。

  7.企业产品分类:如果一个企业同时生产一类以上产品,需在表相应栏中分类统计。

  8.统计人员签字处

  (1)统计负责人:指各公司内对饲料统计工作负有直接监督责任的领导者,此处为签字处,表明认可以上数据。请在联系电话中注明直拨电话。同时注明其在公司内部的岗位及职务。

  (2)填表人:指各公司内负责饲料统计、汇总工作的人员,此统计表的最终填写者,此处为签字处,表示认可以上数据。如填写中由于某种原因造成人员变更,以最后完成此表填写工作的工作人员作为填表人,并注明填表时间。

  (3)审表人:指各公司内对此表中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的人员,此处为签字处,表明以上数据已经过审核,签名时应注明审表时间。

  五、基层月报表(饲基31表)

  1.财务信息

  (1)销售收入:是指饲料工业企业通过销售饲料工业产品所取得的收入总额。

  2.原料采购情况

  (1)采购量:指此种原料本月企业采购总量。

  (2)采购价:指企业采购此种原料的当月出厂平均价格。

  (3)多维:是两种以上维生素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3.市场信息

  (1)价格:填写此类产品的出厂平均价格。

  4.出口产品信息:相关指标解释参见综合年报(饲综11表)。

  六、基层月报(饲基32表)

  相关指标解释参见综合年报(饲综11表)、基层年报(饲基11表)和基层月报(饲基31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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