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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深组通[2010]132号
【颁布时间】 2010-12-10
【实施时间】 2010-1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41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第六批“千人计划”初步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4)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5)公司章程;(6)商业计划书;(7)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各类表格以及填报说明电子文档,请登录千人计划网站(网址为www.1000plan.org)和邮箱gdqianrenjihua@163.com(密码为12345678,本邮箱只供下载资料,切勿将申报材料发至此邮箱)。

  

  五、有关要求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2日,“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8日。申报材料应于申报截止时间前报推荐汇总单位。

  

  (二)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

  

  (三)请各产业行业主管单位、各区广泛宣传,认真发动。

  

  (四)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推荐汇总单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联系人: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喻强(8210360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局高腾爽(25944303);市科工贸信委科技创新支撑处杨滢亮(82002190)。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201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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