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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科发财[2010]720号
【颁布时间】 2010-12-16
【实施时间】 2010-12-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42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科学技术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关于印发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科发财〔2010〕7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其配套政策,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和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决定联合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

  现将《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积极申报试点,并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

  

  
科学技术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监会

  中国证监会

  中国保监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其金融配套政策,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和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建设创新型国家,科技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联合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组织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要深刻把握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客观规律,创新体制机制,突破瓶颈障碍,选择国家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市)、创新型试点城市等科技金融资源密集的地区先行先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目标,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探索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对接的新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自主创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统筹协调。加强多部门沟通与协调,统筹规划科技与金融资源,突出体制机制创新,优化政策环境,形成合力,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

  2. 加强协同支持。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引导,实现上下联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加大资源条件保障和政策扶持力度,以地方为主开展试点工作。

  3. 实现多方共赢。发挥政府的引导和带动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科技创新,突破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实现多方共赢和长远发展。

  4. 突出特色优势。根据各地科技发展水平、金融资源聚集程度、产业特征和发展趋势等实际情况,明确地方发展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坚持整体推进与专项突破相结合,开展创新实践。

  5.发挥试点效应。试点由地方自愿申报,鼓励、支持和指导地方先行先试,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发挥试点的示范效应。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试点,为全面推进科技金融工作提供实践基础,为地方实施科技金融创新营造政策空间,以试点带动示范,不断完善体制,创新机制模式,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二、试点内容

  针对科技支撑引领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通过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引导和促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创业投资等各类资本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模式、搭建服务平台,实现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为从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试点地区可以结合实际,选择具有基础和优势的试点内容,突出特色,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一)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

  综合运用无偿资助、偿还性资助、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以及后补助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参与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火炬计划等科技计划;进一步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投融资平台的作用, 运用贴息、后补助和股权投资等方式,增强中小企业商业融资能力;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运用创业投资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鼓励和支持地方科技部门、国家高新区建立以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的创业投资机构;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科技信贷投入;建立和完善科技保险保费补助机制,重点支持自主创新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和科技企业融资类保险;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进一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对金融机构支持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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