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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漯河新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漯河新区是漯河市城乡统筹、产业协调、产城互动发展的复合型功能性区域,也是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性区域。全面推进漯河新区建设,有利于推动漯河市产业结构升级和协调发展,进一步壮大食品产业集群规模,强化豫中南交通枢纽地位,增强中原城市群发展合力,为建设中原经济区提供重要支撑。《总体方案》是指导漯河新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有关重大规划、布局和建设要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基本原则进行。 二、漯河市和省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强力推进《总体方案》的实施。要通过改革创新、探索试验、实践示范,实现率先发展,力争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把漯河新区建设成为漯河市城乡一体化先行区、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对外开放示范区、中国食品名城核心区、豫中南综合交通枢纽和区域商贸物流中心。 三、漯河市要切实加强对《总体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稳妥、健康地推进漯河新区规划建设。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体现“三规合一”(新区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合一)、功能复合、城乡统筹、节约集约的原则,编制新区总体规划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当前,要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以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产业集聚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抓紧组织实施相关项目,为《总体方案》的全面实施奠定基础。 四、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漯河新区建设的支持和指导。要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指导和帮助漯河市解决《总体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漯河新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五、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漯河新区建设总体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的指导意见》(豫发〔2009〕29号)和漯河市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漯河新区的基础和条件 漯河市位于我省中南部,沙河、澧河贯穿全境并在市区交汇,是历史上著名的水旱码头、商埠重镇,20世纪90年代被确定为全国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市。2009年,全市总人口258.1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93.6亿元,“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13.9%;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395.3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6.6%,其中食品工业占规模以上工业的54.2%;城镇化率达到39.3%,“十一五”以来年均提高1.9个百分点,工业化、城镇化水平在全省相对较高并呈加速发展态势。 漯河中心城市作为中原城市群紧密层的重要节点城市,在构建“一极两圈三层”现代城镇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一是空间位置独特。漯河市距离许昌、平顶山、周口、驻马店四个周边中心城市均在50-70公里范围内,距省会郑州约130公里,在推动中原城市群紧密层与辐射层实现交通一体、产业链接、生态共建、服务共享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二是综合交通优势明显。漯河市是豫中南地区重要的公路、铁路、水运联运交通枢纽,京港澳高速、南洛高速和京广铁路、漯阜铁路在市区东南部形成双“十字架”,正在建设的石武客专和规划的中原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能够实现与周边的高效联接;沙河复航规划已经国家批准,是我省大宗商品特别是重型装备向外运输的重要通道。三是城市发展态势良好。近年来,漯河中心城市内沙澧河开发建设逐步展开,生态环境日益改善,随着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城市框架不断拉大,城市向东发展的空间明显打开。2009年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53平方公里,人口达到58万。但总体看,漯河中心城市规模与城镇化加速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特别是由于缺乏统筹规划,城市空间布局还不够合理,组团功能尚未形成有机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