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0]260号
【颁布时间】 2010-12-28
【实施时间】 2010-12-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0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十二、建设南京科技服务业产业联盟,形成一个结构合理、特色明显、机制灵活、功能完备的科技服务业网络。

  

  十三、进一步加大对科技服务业的投入。市财政进一步加大对科技服务业的投入,用于促进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及科技服务企业和机构的做大做强。各区县政府也应加大对科技服务业的投入。

  

  十四、落实好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所取得的收入,经市科委合同认定登记并报主管税务局备案后,免征营业税。经国家、省批准的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按国家、省有关鼓励创新创业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研发、设计、创意等技术含量较高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可按有关规定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十五、市和区县的两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发展科技服务产业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将发展科技服务业纳入年度发展目标,加强考核。发改、商务、财政、民政、工商、税务、技术监督、农业、知识产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与科技服务产业发展有关的工作。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