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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非推广机构参加评审人员不占推荐指标数,但不能大于本省(区、市)、本单位推荐指标数的15%,应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的职改部门委托省(区、市)推荐评审委员会代评推荐。委托代评人员应严格界定为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人员。 (四)为统一评审要求,规范申报材料,农业部拟于近期对各省(区、市)、各单位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第九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指标参考表(略) 2第九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确认表(略) 3第九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人选一览表(略) 4第九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人选信息表(略) 5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0年在岗情况统计表(略) 6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略) 7个人业务工作总结(式样)(略)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