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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财[2010]85号
【颁布时间】 2010-06-25
【实施时间】 2010-06-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7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重新组织申报2010年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的紧急通知

[接上页]
4. 负责人及电话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姓名及电话。

  5. 联系人及电话

  负责本项目具体工作的管理人员姓名及电话。

  6. 立项背景与必要性

  立项背景指当地农业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县(场)农业人口、耕地面积、地理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农业标准化现状等。

  必要性指针对当地农业生产实际,通过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拟解决的重点问题。

  7. 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根据《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考核与验收的有关规定,和项目指南建设内容具体要求,填写项目实施后预期达到的考核目标和产生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等。考核目标与经济效益要量化。

  8. 项目内容及金额

  建设内容要逐条量化指标,制度措施应具体,工作目标应明确。金额要与“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一致。所申请的资金于2010年应全部执行完成。

  9. 时间进度

  详细列出项目实施各环节主要工作的时间进度。

  10. 保障措施

  包括组织保障和措施保障。

  组织保障应成立项目的专属管理机构,该机构应由县级主管农业的领导担任机构领导,其成员职责应在“人员分工”表中描述。

  措施保障应就开展标准转化、宣传指导、技术培训、项目运行等工作的具体方法,分别进行描述。

  11. 示范县(农场)基本情况表

  示范规模:为2010年将要示范的规模,并说明其所属乡(镇)、村名称及面积等。

  示范载体:应填写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全称,特别要注明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或登记情况,并提交相应附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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