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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2010年第一季度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试行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情况公告制度的通知》(文物督函〔2009〕1393号),为全面推进文物行政执法,加强文物安全监管,自2010年1月1日起,国家文物局在全国试行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情况公告制度。2010年第一季度,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按照《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情况公告制度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大力实施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检查,认真做好统计和汇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上海、天津、新疆、河北、宁夏、广西、山东等省份提交了书面报告,并提出了工作建议。河北、山东两省参照《工作方案》,在省内建立并实施了公示公告制度,效果明显。现将2010年第一季度全国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执法巡查与安全检查情况 (一)执法巡查:全国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开展文物执法巡查5984次。其中,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巡查共5744次,巡查1606处,巡查覆盖率68.3%;对列为一级风险单位的文物收藏单位巡查240次,巡查76处,巡查覆盖率31.7%。 (二)安全检查:全国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对一级风险单位开展安全检查7903次。其中,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共6987次,检查1737处,检查覆盖率73.9%。安全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428项,整改377次,整改率88.1%;对列为一级风险单位的文物收藏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共916次,检查列为一级风险单位的文物收藏单位104处,检查覆盖率80.6%。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32项,整改32次,整改率100%。 二、文物行政违法与安全案件情况 (一)文物行政违法案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行政违法案件12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12件,进行行政处罚2件。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发生行政违法案件11起,责令改正5件,行政处罚4件。全国各级文物单位共发生行政违法案件23起,责令改正16件,行政处罚6件。 (二)文物安全案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发生文物安全案件11起,其中文物火灾案件2起,文物被盗抢案件3起,文物被盗掘案件6起。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发生文物安全案件12起,其中文物火灾案件2起,文物被盗抢案件6起,文物被盗掘案件4起。全国各级文物单位共发生文物安全案件24起,其中文物火灾案件4起,文物被盗抢案件9起,文物被盗掘案件10起,馆藏一级文物发生丢失案件1起。 三、国家文物局开展舆情监督情况 2010年1月开始,国家文物局对文物安全与执法工作情况实施舆情监督,每天搜集全国各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络关于文物安全与行政违法案件信息,并在国家文物局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信息系统发布,国家文物局对其中的重大案件进行重点督办。第一季度,共收集文物行政违法与文物安全案件信息104条,在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布的104条。文物案件信息中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条,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101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文物违法案件1件,文物安全案件2件。国家文物局对通过舆情监督收集到的其中6起案件进行了重点督办。 四、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情况分析 第一季度文物安全案件主要集中为古墓葬盗掘、田野石刻被盗和古建筑火灾案件,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的安全案件中,这三种类型案件分别占总发案量的43.5%、39.1%、和17.4%。田野古墓葬和石刻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通过开展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部署的全国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全国文物消防安全状况得到改善,安全管理得到加强,但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进一步加强田野文物安全工作和继续实施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是当务之急。 第一季度文物行政违法案件主要集中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破坏文物本体及将文物保护单位交由企业经营,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的行政违法案件中,这三种类型案件分别占总发案量的50%、30%和20%,是当前文物执法督察工作的重点与难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文物行政执法巡查与安全检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从各地上报的统计报表情况看,一些省份文物行政执法巡查与安全检查工作还没有开展起来,对文物安全与行政违法案件不能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置。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执法巡查和安全检查没有达到全面覆盖,个别省份的覆盖率较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