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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机[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5-12
【实施时间】 2010-05-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6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机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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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是如何制定的?该目录在哪里能看到?

  答: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由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的程序是:农业部根据全国农业发展需要和国家产业政策确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补贴机具范围;农机生产企业根据农业部和各省区市确定的补贴机具种类、品目,按照通用类和非通用类分别向农业部和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产品机型;农业部和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分别汇总并进行分类分档,确定具体补贴额;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将通用类和非通用类机具补贴额汇总合并,形成本省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补贴机具必须是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

  了解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中国农机推广网及各省和地方农机化信息网;二是在省市县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或乡镇农机站能查看到;三是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印发的文件、有关报刊杂志、乡村公告等。各省区市的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一般在每年3、4月份发布,具体时间可以咨询本县农机化主管部门。

  6、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补贴标准有两个方面规定:

  一是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标准总体上执行不超过30%的补贴比例,重点血防疫区实施“以机代牛”工程、汶川地震重灾区县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产品在全省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因此对于具体产品来说,由于销售价格的不同,补贴比例可能超过或低于30%。

  二是对单机最高补贴额有限制。一般机械最高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等单机补贴额可达12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达20万元。

  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当地农业生产急需和薄弱环节的机具给予累加补贴。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7、所有申请购买农机的农民都能享受到补贴吗?

  答:不是的。因为补贴资金规模有限,不是所有想购买农机具的农民都能享受到补贴,也不是买什么农机具都有补贴。只有经过申请并已经被确定为补贴对象,且购买补贴目录内农机产品的农民才能按程序享受到补贴。

  8、购机者如何申请补贴?

  答:购机者按照农机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至户籍所在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或乡镇设立的报名点,填交申请表;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初步确定拟补贴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协议;在补贴协议规定的时限内,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补贴协议向供货企业缴纳差价款购机。

  9、购机者申请农机购置补贴是否有台数限制?

  答:为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发展,从2010年起,对购机者年度内补贴购机台数不做全国统一的数量限制。是否限制农民购机台套数,限制数量多少,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自主确定,并在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方案中明示。

  10、到哪里去购买补贴机具?

  答:购买补贴农机具必须到由企业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商那里去购买。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都通过网络发布、印发文件、报刊杂志宣传、乡村公告等方式公布了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农民可在省域内跨县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

  11、销售补贴产品的经销商是如何确定的?

  答:补贴产品经销商应具备资质条件并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提出,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公布,供农民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必须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经销农机产品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售后服务的能力。

  12、购买补贴农机具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是可自主谈价。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不再确定补贴机具最高限价,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农民可与经销商谈价议价。

  二是差价购机。农民购机时只需支付机具销售价格扣除补贴额后的差价款。

  三是及时索要正规购机发票。发票上要注明购机者姓名、所购机具生产厂家及型号、出厂编号(动力机械还要注明发动机编号)、销售价格、补贴金额、购机日期等。要保存好购机发票的原件,作为享受“三包”服务的凭证,同时发票副联或复印件应交给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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