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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污染物削减目标 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考虑在新增量的基础上,2010年全市cod、二氧化硫分别需削减3562.7吨和 11147.9吨。 五、减排措施 (一)产业结构调整减排。 减排cod工程:关停1家造纸厂、2家食品生产企业、1家纺织企业,削减cod371.8吨。 减排二氧化硫工程:关停小火电机组3个(2家企业),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408.1吨;淘汰14家立窑企业23条立窑生产线,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2510吨,合计减排二氧化硫2918.1吨。 (二)工程治理减排。 减排cod工程: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3个,可实现削减cod1521吨;提高1个原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可实现削减cod193吨;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回用水工程1个,可实现削减cod252吨;接转2009年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1个,可实现削减cod1125吨。工业企业污染减排项目4个,可实现削减cod排放量759.8吨。合计可实现削减cod排放量3850.8吨。 二氧化硫工程治理减排: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项目9个(4家企业),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10687吨;三同时机组脱硫1个,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960吨。合计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11647吨。 六、可达性分析 2010年全市共实施41个减排项目(涉及33家企业)。cod减排项目14个,全部完成后,可实现减排cod4222.6吨;二氧化硫减排项目27个,全部完成后,可实现减排二氧化硫14565.1吨,能够完成我市确定的cod、二氧化硫分别削减3562.7吨和11147.9吨的削减目标。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责任,确保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今年是“十一五”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最后一年,我市的cod削减任务非常艰巨。各级政府要把减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大力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现污染物从源头削减。要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继续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行各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8号)要求,加快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尤其是立窑水泥生产线的关停淘汰步伐,从源头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三)狠抓污染减排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发挥最大减排效益。各有关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对列入2010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和本年度全市减排计划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增强污水处理能力。加强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提高运行率,确保稳定发挥减排效益。加快燃煤电厂现役脱硫设施建设,实现脱硫工程如期投运,保证达到2010年新排放标准要求。 (四)加强环境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提高自动监控覆盖率,强化运行管理,保证在线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二是落实全省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四个办法”,严控非法排污。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企业、污水处理厂和河流断面的监测力度,保证监测频次和自动监控设备的准确性。三是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继续采用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坚决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2010年度全市治污减排项目表由市环保局另行下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