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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2010年5月21日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径向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 二○一○年五月三十日 福建省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全面落实国务院《意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关键一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继续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我省《实施意见》,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以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重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决策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行政监督,创新社会管理,提升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为加快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围绕海西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务院《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的要求,做好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修编)》的衔接,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战略导向,创新规划理念,高标准、高层次、高水平地谋划“十二五”时期的发展蓝图,更好地发挥规划在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中的引领和促进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主动对接,细化任务,积极落实相关支持项目和措施,深入研究海西建设先行先试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和重要涉法事宜,认真做好相关涉法事务的办理工作。(省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部署,指导平潭综合实验区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和服务发展,优化法制环境;帮助平潭综合实验区培训法律人才,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研究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涉法事宜,为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省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配合) (四)进一步加强对省级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的指导,适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充分发挥示范县的辐射带动作用,整体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省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制办牵头,设区市、示范县政府配合) (五)积极探索切合我省实际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并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工作,继续强化推进依法行政绩效评估工作。(省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六)围绕中心工作,对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和对策性研究,通过理论创新进一步指导和推进工作。(省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七)依法履行经济调节职能,继续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进一步完善经济运行调节手段,着力解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八)继续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和小城镇机构改革试点,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省编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九)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重点加快垄断性资源、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开放和多元化发展,不断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领域,并逐步向基层延伸。(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继续抓好市场中介组织治理工作,巩固和扩大政府与中介组织“四分开”工作成果,研究制定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促进中介组织健康发展。(省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一)完善行政审批相关配套制度,加强行政审批的后续监管工作;继续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和拓展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模式以及行政服务规范化做法。继续推广运用行政指导等方式,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效能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