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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市管各企业、高等院校组织人事部门,有关驻郑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我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队伍,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郑发[2004]32号)和《郑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郑发[2000]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以下简称“郑州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选拔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立足于激励更多人才创新、创业、创优,推进我市“三化两型”城市建设,选拔培养一批高素质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遵循社会认可和业内认可并重的原则;遵循以对郑州市实际贡献为重要标准的原则;遵循总量控制、专业结构合理的原则。 二、选拔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范围。本次选拔对象的范围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本市范围,主要是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骨干人才;二是驻郑单位范围,主要是中央、省驻郑企事业单位中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专业技术学科骨干等高层次人才。国家公务员不列入选拔对象。 (二)选拔对象条件。本市范围的人员,依照《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条件实施细则》(见附件一)进行申报。凡在2005-2010年间取得的业绩、成果(重复获奖的项目以最高奖励为准),符合规定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驻郑单位的人员,愿意为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同意在四年管理服务期内履行以下义务:每年义务开展一次以上的专业讲座,结合郑州市的发展为市委、市政府或相关部门提交一篇以上具有实际内容的建言献策报告,采取适当方式结对培养专业人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1)与我市企事业单位有良好合作关系,已经为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积极贡献,下一步有较为明确的合作目标;(2)长期关注支持郑州市的发展,下一步有比较明确针对郑州市的科研项目和计划;(3)通过兴办实业、成果转化等形式,直接参与我市经济建设,取得了良好业绩,下一步发展前景良好;(4)我市经济社会特别是产业发展急需专业的专家。 三、时间安排及推荐程序 此次郑州拔尖人才推荐选拔,主要采取个人申报与部门(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申报时间截至6月15日,单位(部门)推荐呈报时间截至6月30日。本市范围人员和驻郑单位人员分别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市范围人员的申报程序和要求 1.个人申报。(1)申报人认真学习本通知精神,明确郑州拔尖人才的选拔条件和要求;(2)登录“郑州市人民政府网”(www.zhengzhou.gov.cn)或“郑州人才工作网”(www.zzrc.gov.cn),打印《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根据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3)申报人将《呈报表》及主要成果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原始材料(其中属于管理型人选的,要提供由财税部门认可的反映本单位经济效益的材料),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申报。 2.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加盖单位党组织的印章后,将申报人的《呈报表》等相关材料按党组织隶属关系报相应县(市)区委组织部或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 3.部门推荐。此部门指呈报部门,即“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主管部门、市管企业、市管高校”。(1)各呈报部门将本地区、本单位的申报人选情况考察汇总后,研究提出拟上报人选的初步意见;(2)各呈报部门党委(党组)研究(人选较多的部门可先通过专家评审),确定正式上报人选;(3)6月25日前,各呈报单位登录“郑州市人民政府网”(www.zhengzhou.gov.cn)或“郑州人才工作网”(www.zzrc.gov.cn),打印填写《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和《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并整理相关报表及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