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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盐城市政府
【发文字号】 盐政办发[2010]112号
【颁布时间】 2010-05-29
【实施时间】 2010-05-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9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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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力推进农村改革

  16扎实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做好统筹城乡规划编修、评审和重点镇、村试点工作,扎实推进重点镇“两化”进程,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努力在优化镇村空间布局、土地“双置换”、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农民集中居住、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等方面取得突破,形成符合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市委农办牵头)

  17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四位一体”整体推进要求,着力培育一批“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年内,力争全市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00个以上,入社农民占40%以上。(市委农办牵头)

  18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股份合作。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投资入股办法,引导农民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住房置换城镇社保或住房保障,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投资入股形式进行股份合作,促进农村土地集中和生产要素集聚,促进农民身份转变,加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进程,推动农民单个经营、低效经营向统一服务型经营、合作高效型经营转变。(市委农办、市国土局牵头)

  19探索基层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改革。以“三位一体”为目标,切实加强基层供销社的改革发展步伐,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基层社进行探索试点,努力把基层供销社建设成为农服务的载体、自主经营的实体和农民合作经济的联合体。(市供销社牵头)

  七、强化改革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

  20建立由市政府统一决策、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改革统筹协调机制。市发改委负责改革工作的统筹规划、总体指导、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提一件、办一件、成一件”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明确、人员明确,确保年度改革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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