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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甬质标发[2010]111号
【颁布时间】 2010-05-27
【实施时间】 2010-05-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6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质监系统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的通知

[接上页]


  第四阶段:总结巩固(2010年12月底前)

  

  认真回顾前三阶段工作:做了几件事、解决了几个问题,处理了几个人,措施是否有效落实,问题是否真正解决。结合实际,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活动成果,做好总结,书面报市局作风办。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和全面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强化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质监系统公信力。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出台相应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稳步推进活动开展。市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由裘炜国同志任组长,张海春、单鸣、吴瑞文同志为副组长,市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七楼1708室),董如森为办公室主任,余春萍为办公室副主任,龙沪融、罗显敏、高华兴、刘发荣、何祥炳为办公室成员。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各单位、各处(室)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和情况报送。

  

  2、搞好结合,推进中心工作。要把开展活动与质监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和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全面巩固科学监管基础,深入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努力构建大质量大监管工作格局。立足改革创新、转变作风、依法行政,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3、形成合力,确保活动落实。牵头单位要强化责任,加强协调,及时了解和通报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困难和存在问题,其他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跟踪督查,推进活动落实。要把群众的满意度是否进一步得到提高作为衡量活动是否取得成效的标准。

  

  4、搞好有关情况的统计和报送。各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其中,《2010年“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推进情况统计表》,按季(表中第一至第六大项)或按半年期(表中第七大项)进行填制,于下季度2日前以电子版或传真形式报市局作风办。联系人:何祥炳,联系电话:87835019,邮箱:hxb@zjj.nb.cn

  

  附件:1、《“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问题上报表

  

  2、《2010年“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推进情况统计表》(略)

  

  附件1

  “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问题上报表

  

  

单位

(盖章)

上报时间

存在的问题

备 注



  注:没有问题的单位在存在问题栏填“没有问题”,于6月15日前报市局作风办(联系电话:87835019,邮箱:hxb@zjj.n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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