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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任务 我市省水利专项规划工程列为市政府重点督办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稽查,实施信息报送和通报制度。同时,建议市、县两级人大、政协组成专门督察组,参与项目的督导检查,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公安、武装、国土、规划、建设、农业以及供电、广播电视、电信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全力配合支持工程建设。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要及时全面准确报道工程建设情况,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工程建设的氛围,促使水利专项规划工程提速推进。 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层级责任,成立专责小组,迅速解决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强有力措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