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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莆田市政府
【发文字号】 莆政办[2010]78号
【颁布时间】 2010-05-27
【实施时间】 2010-05-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7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规则》的通知(2010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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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涉及办公室几位领导分管工作的公文,有关领导要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统筹协调。

  

  (七)除市长、副市长直接交办的事项外,对各部门、各单位和下一级政府呈送的公文和公务活动的请柬、邀请函,原则上不直接受理,应转办公室文电科分别按《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规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六、工作配合和请假制度

  

  (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处理。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办公室领导实行工作分工的a、b角制度,以保证分管领导出差、出访时工作有人接替和衔接。

  

  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应从市人民政府总体目标和工作大局出发,恪守职责,加强协调,互相支持,积极配合。

  

  (二)秘书长出差或因私离莆,应事前向市长报告或请假,并委托办公室主任在莆主持办公室工作;办公室主任出差或因私离莆,应事前向分管副市长、秘书长报告或请假;副秘书长或办公室副主任出差或因私离莆,应事前向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报告或请假。

  

  七、公务活动制度

  

  (一)要重视深入基层单位,开展调研活动,倾听群众心声,了解基层工作实情,为市领导提供情况和决策建议。要轻车简从,尽量减少随行人员和当地陪同人员,严格限制随员单位层层对口陪同;一律实行工作餐制度。当地负责人不到交界处迎送。

  

  (二)要集中精力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政府工作。除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以外,一般不出席各部门、各单位和下一级政府召开的会议,以及纯属礼仪性的接见、照相、剪彩、首发首映式和一般性的项目开工、竣工庆典等事务性活动。

  

  (三)不为各部门的工作会议等活动以及纪念册、建筑物题词和题名。一般不为企业行为的各类活动签发贺电、贺信,不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作为祝贺单位挂气球条幅、送祝贺花篮或在各类报刊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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