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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是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明显提高,基层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的影响力带动力明显增强。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规律,严谨笃学,不断提高学习创新能力,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水平。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师党员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生党员争当成才表率,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师生。宗旨意识强,爱岗敬业,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各地各校和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基本要求,确定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具体要求,要力求简便可行、切合实际、好记好评。 三、创先争优活动的分类实施 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找准开展活动的着力点,使活动目标看得见、工作能落实、党员好参加。通过活动的开展推动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水平提高,促进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机关党组织要围绕机关党建“两个走在前”的目标,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三走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以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为着力点,促进作风转变,提高机关效能,切实加强对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高校党组织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0-2013年江苏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规划》,紧紧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扎实推进学校党委、院系党委(总支)、党支部三级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组织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等职业学校围绕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就业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的中心任务,中小学和幼儿园党组织围绕促进公平、优质均衡、减负增效,强化师德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中心任务,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四、创先争优活动的方法步骤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的方式,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两个重大节点展开。活动跨2010至2012三个学年、六个学期。各地各校每个学期要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阶段性梳理和总结,为下一学期活动做好准备。要合理利用寒暑假时间,搞好调查研究和社会服务。 总体上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组织学习(2010年5月下旬-6月中旬)。主要抓好两项工作: 1.动员部署。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实践主题、明确活动载体、明确创建条件、明确承诺内容。承诺内容注意与年度工作相结合,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具体实在、便于考核,力戒表面文章、形式主义。实施方案和党员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要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地各校可根据工作实际,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动员部署,做好宣传发动。 2.组织学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相关文件、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 健全机制,全面争创 (2010年6月下旬-2012年6月底)。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对照创先争优的具体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创先争优的具体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活动,通过活动提高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重点健全六项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