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利部关于做好“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总结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2006年,国家批复了"十一五"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正式启动了"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农村水电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进展顺利,预计今年底前将全面达标验收。为全面总结"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成效和经验,更好地实施"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现就"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总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验收工作,认真做好"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总结,总结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字数不超过10000字): (一)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本省 "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的自然地理情况、社会经济情况、农村水能资源及开发利用情况等。 (二)电气化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本省 "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电源工程建设、电网工程建设、技术现代化建设、投资及完成情况、电气化指标、管理体制机制、国有资产管理、省级配套资金、社会投资和农民入股等情况。要对达标年情况与基准年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三)取得的显著成效。主要包括电气化建设引导农村水能资源科学有序开发、促进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民受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显著成效。具体可从以下方面总结: 1、引导和带动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 2、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3、促进中水河流治理,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4、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文教、科技、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延长农村水电产业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 6、巩固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成果,维护河流健康生命,保护生态,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7、提高农村水电现代化水平,推进科技进步; 8、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巩固; 9、推进农电体制改革,降低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 10、加强农村水电行业管理。 (四)经验和做法。主要反映在新形势下,因地制宜,锐意改革,加快电气化县建设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如:完善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提高水能资源利用效率;规范农村水能资源管理,合理配置农村水能资源;加强政策研究,积极出台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完善和制定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保障农民受益的措施办法;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优化投资环境,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农村水电行业管理,强化职能;积极推进农电体制改革;推进农村水电技术进步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 二、典型材料收集和整理 典型材料要有鲜活的事例和鲜明的对比数据(每个典型材料的字数不超过3000字)。请组织各地提供典型材料,数量不限。典型材料的内容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选择: (一)引导、促进农村水能资源科学有序开发的典型; (二)促进农民增收的典型。包括农民以所征土地使用权、征地补偿费用、小额扶贫贷款等各种形式入股参与农村水电开发的典型。 (三)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幅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典型。 (四)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改善的典型。 (五)农村水电就近低价供电,减轻农民负担的典型。 (六)农村水电在地震灾区、冰冻地区、旱灾严重地区积极发挥救灾作用的典型。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促进"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政策。 三、图片资料收集和整理 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收集10幅以上的图片。图片应采用彩色图像,如有对比照片更好,分辨率在300dpi以上,并配以文字说明。图片资料可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和整理: (一)中央和省、部级领导考察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的图片; (二)电源、电网建设施工现场和建成后工程的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