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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文字号】 供销厅合字[2010]87号
【颁布时间】 2010-01-0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4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意见

[接上页]
7、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8、每年组织编制合作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或亏损处理方案、财务状况说明书,并经过监事会(执行监事)或成员直接审核,在成员(代表)大会召开的十五日前置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质询。监事会(或执行监事)负责对本社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审计结果报成员(代表)大会,或由成员(代表)大会委托审计机构对本社财务进行审计;

  9、在专业合作社办公场所、生产基地、经营服务场所以及合作社产品包装上,正确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三、标准化生产

  1、从事种植业的专业合作社,拥有标准化生产基地不低于500亩;

  2、成员主要生产资料(初入社自带固定资产除外)统一购买率、主要产品(服务)统一销售(提供)率超过80%,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

  3、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有成员能够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完整记录生产全过程,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

  四、品牌化经营

  1、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独立注册商标,或与其他合作社联合、依托龙头企业注册商标;

  2、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至少获得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有机食品认证之一。

  五、市场化对接

  1、生产鲜活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城镇建立连锁店、直销点、专柜、代销点,实现销售渠道稳定畅通;

  2、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进入超市、批发市场销售,或与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对接。

  

  附件二:

  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

  

  

专业合作社名称

省(区、市) 市(县) 乡(镇)

地址(邮编)

 

联系人

 

电 话

 

手 机

 

e-mail

 

传真

 

经营范围

 

类型(种植/养殖/流通/加工/其它)

 

基本情况(2010年)

入社社员数(户)

 

带动农户数(户)

 

资产总额(万元)

 

净资产(万元)

 

成员出资总额(万元)

 

供销社出资额(万元)

 

销售总额(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年二次返利额(万元)

 

年助农增收(万元)

 

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万元)

 

所获地方扶持资金额(万元)

 

生产基地面积(亩)

 

其中: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亩)

 

产品名称

 

产品获得国家质量认证情况

无公害(是/否)

 

商标注册情况

独立注册(是/否),商标名称是

 

绿色(是/否)

 

联合注册(是/否),商标名称是

 

有机产品(是/否)

 

依托龙头企业(是/否),商标名称是

 

产品在超市中的年销售额(万元)

 

超市免收费用合计(万元)

 

产品在批发市场中的年销售额(万元)

 

批发市场免收费用合计(万元)

 

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是/否)

 

自身是否为龙头企业(是/否)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报专业合作社填写,上报省社汇总后统一上报总社。

  2、“独立注册”指专业合作社为其产品独立注册一个或多个商标;“联合注册”指两个以上的专业合作社共同注册使用一个商标;“依托龙头企业注册商标”指专业合作社品牌自身没有注册商标,而是通过依托加工、流通龙头企业注册的商标实现销售。

  

  附件3:

  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汇总表

  

  

专业合作社名称

联系人

电话

类型(种植为1/养殖为2/流通为3/加工为4/其它为5)

入社社员数(户)

带动农户数(户)

资产总额(万元)

净资产(万元)

成员出资总额(万元)

供销社出资额(万元)

销售总额(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年二次返利(万元)

年助农增收(万元)

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万元)

所获地方扶持资金额(万元)

生产基地面积(亩)

其中: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亩)

产品名称

产品商标注册情况

产品获得国家质量认证情况(无公害为1/绿色为2/有机为3/否为0)

在超市中实现的年销售额(万元)

超市免收费用合计(万元)

在批发市场中实现的年销售额(万元)

批发市场免收费用合计(万元)

龙头企业情况

否为0,独立注册为1,联合注册为2,依托龙头企业为3

注册商标名称

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是为1/否为0)

自身是否为龙头企业(是为1/否为0)

 

 

 

 

 

 

 

 

 

 

 

 

 

 

 

 

 

 

 

 

 

 

 

 

 

 

 

 

 

 

 

 

 

 

 

 

 

 

 

 

 

 

 

 

 

 

 

 

 

 

 

 

 

 

 

 

 

 

 

 

 

 

 

 

 

 

 

 

 

 

 

 

 

 

 

 

 

 

 

 

 

 

 

 

 

 

 

 

 

 

 

 

 

 

 

 

 

 

 

 

 

 

 

 

 

 

 

 

 

 

 

 

 

 

 

 

 

 

 

 

 

 

 

 

 

 

 

 

 

 

 

 

 

 

 

 

 

 

 

 

 

 

 

 

 

 

 

 

 

 

 

 

 

 

 

 

 

 

 

 

 

 

 

 

 

 

 

 

 

 

 

 

 

 

 

 

 

 

 

 

 

 

 

 

 

 

 

 

 

 

 

 

 

 

 

 

 

 

 

 

 

 

 

 

 

 

 

 

 

 

 

 

 

 

 

 

 

 

 

 

 

 

 

 

 

 

 

 

 

 

 

 

 

 

 

 

 

 

 

 

 

 

 

 

 

 

 

 

 

 

 

 

 

 

 

 

 

 

 

 

 

 

 

 

 

 

 

 

 

 

 

 

 

 

 

 

 

 

 

 

 

 

 

 

 

 

 

 

 

 

 

 

 

 

 

 

 

 

 

 

 

 

 

 

 

 

 

 

 

 

 

 

 

 

 

 

 

 

 

 

 

 

 

 

 

 

 

 

 

 

 

 

 

 

 

 

 

 

 

 

 

 

 

 

 

 

 

 

 

 

 

 

 

 

 

 

 

 

 

 

 

 

 

 

 

 

 

 

 

 

 

 

 

 

 

 

 

 

 

 

 

 

 

 

 

 

 

 

 

 

 

 

 

 

 

 

 

 

 

 

 

 

 

 

 

 

 

 

 

 

 

 

 

 

 

 

 

 

 

 

 

 

 

 

 

 

 

 

 

 

 

 

 

 

 

 

 

 

 

 

 

 

 

 

 

 

 

 

 

 

 

 

 

 

 

 

 

 

 

 

 

 

 

 

 

 

 

 

 

 

 

 

 

 

 

 



  填表说明:本表由省级供销合作社填写,请登录“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信息服务网站(qsqp.chinacoop.gov.cn)下载空白表格,于2011年1月10日前将本表电子文本上报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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