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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卫生局,局属及驻青医疗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手足口病防控,保护群众健康和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工作部署,市卫生局组织制定了《2010年青岛市手足口病防控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一月二十六日 2010年青岛市手足口病防控行动计划 为做好2010年全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保护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版)》、《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卫生厅《山东省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山东省手足口病监测方案(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诊疗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以及我市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结合全市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总结近三年来,特别是2009年全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经验和教训,深入贯彻卫生部、卫生厅关于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降低2010年全市手足口病流行强度和疫情危害,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保护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重症病人救治的工作方针;坚持专业队伍防控与群防群控相结合,以农村和社区群防群控为基础,以托幼机构和小学为重点,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抓早、抓主动、抓基层的防控策略;坚持属地化管理,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阶段划分与工作重点 (一)阶段划分 根据手足口病流行规律和近年来我市疫情特点,按照流行周期及流行强度的变化,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划分为流行前期、流行期和流行后期三个阶段。 1、流行前期。1-3月份,此阶段手足口病疫情基本处于散发状态,聚集性疫情较少出现; 2、流行期。4-9月份,此阶段手足口病呈现流行态势,病例数连续一周以上显著增加或持续保持在高发状态,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出现社区传播和流行; 3、流行后期。10-12月份,此阶段手足口病例数显著下降至散发水平。 以上阶段划分的时间点,因每年流行地点可有不同,仅供参考,各区市应视本辖区疫情予以确定。 (二)工作重点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做好手足口病的疫情网络直报和相关信息报送; 2、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适时进行疫情研判,视疫情态势启动适当级别的手足口病应急响应; 3、完善覆盖全市的手足口病样品采集及送样检测机制; 4、及时开展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调查与处置; 5、指定定点医院,加强定点医院和综合医院icu建设和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完善分层诊疗功能明确的医疗救治体系,明确村卫生室、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各负其责; 6、落实重症病例集中收治、规范诊疗、关口前移的各项工作措施;加强重症和死亡病例的管理,开展个案调查和样本采集、实验室检测等工作; 7、加强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控制医院内交叉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8、开展医疗卫生人员手足口病防病知识和技能的全员培训,提高手足口病识别、诊断、检测和治疗水平; 9、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手足口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水平; 10、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粪便垃圾处理及环境卫生整治,做好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环境整治; 11、及时总结各阶段防控经验、教训,为下阶段防控工作提供思路和依据。 12、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行动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防控工作机制 1、目的。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2、内容。市级建立由分管市长负责协调的青岛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机制,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设立各工作组和专家委员会。各区、市、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防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