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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渝价[2010]19号
【颁布时间】 2010-01-21
【实施时间】 2010-01-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1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价格协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区县价格协会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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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开展调查研究是价格协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区县价格协会作为政府管理的社团组织,可以在开展调查研究、化解矛盾问题等方面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的新形势下,一些传统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尚未缓解,许多关系经济发展、民生安定、社会和谐的价格问题又出现在各级政府与价格主管部门面前,迫切需要加以解决。

  区县价格协会要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努力为做好价格工作提供支持。要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和重大政策措施的研究,结合价格部门特点,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要主动跟踪各项价格政策的落实情况,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推动价格政策措施的全面贯彻落实。要主动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反映基层和群众对价格部门和价格工作的意见建议,使价格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五、切实营造有利于区县价格协会开展工作的机制

  区县价格协会是区县价格部门管理的社团组织。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离不开各方面的关心支持。各级价格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协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协会工作摆在价格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切实营造有利于协会工作的机制,努力为价格协会更好的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氛围。

  第一,要加强对协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县价格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协会工作,把价格协会作为整个价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协会工作作为价格部门的得力助手,进一步加强对协会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要经常听取协会情况的汇报,了解协会工作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为协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第二,要营造有利于协会工作的机制。区县价格部门要根据协会工作情况,制定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定,努力为协会履行职能创造条件。要注重借鉴和发挥协会的优势,将一些政府不宜管、不便管、不好管、不该管的事,委托协会去完成,放手让协会去协调,以拓展协会的职能,提升协会的影响力。

  第三,要创造性地做好协会各项工作。区县价格协会要主动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和价格工作的实际需要,创造性地做好协会的各项工作。要完善协会工作的职能,进一步理清区县价格协会工作的方向和思路。要善于研究新情况、分析新问题、探索新思路,进一步增强价格协会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摸索和总结区县价格协会在服务发展、关爱民生、促进和谐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协会工作的整体水平,推动全市价格协会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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