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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深市监规[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20
【实施时间】 2002-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2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加油站计量保证能力考核和加油站主管公司计量质量信得过活动的通知(2010重新发布)

[接上页]


  26.关于发布《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技术规范》等8项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的通知(深质监〔2006〕95号)

  

  27.关于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的通知(深质监〔2006〕111号)

  

  28.关于发布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社区服务与综合管理信息化技术规范》的通知(深质监〔2006〕139号)

  

  29.关于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食用安全性要求和评价》的通知(深质监〔2006〕153号)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加油站计量保证能力考核和加油站主管公司计量质量信得过活动(注1)的通知

  (2002年8月21日 深质技监〔2002〕112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加油站和加油站主管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我局决定开展加油站计量保证能力考核和加油站主管公司“计量质量信得过”活动,由有关企业自愿报名参加。从2002年9月1日起,凡申报(含复查)“计量质量信得过加油站”的单位,均须通过计量保证能力考核。

  

  加油站计量保证能力考核由我局所辖各分局受理并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我局审定。加油站主管公司“计量质量信得过”考核工作由我局负责。

  

  附件:1.深圳市加油站计量保证能力考核准则

  

  2.(此附件废止)(略)注2

  

  注1 因政策变化,“计量质量信得过活动”已停止执行,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予以废止。

  

  注2 此处原文为:2.深圳市加油站主管公司计量质量信得过考核准则

  

  附件1

  
深圳市加油站计量保证能力考核准则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发布的《广东省加油站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准则。

  

  一、范围

  

  本准则规定了加油站实施科学管理、保证质量、维护信誉、提高效益所应具备的计量保证能力的基本要求。

  

  二、引用文献

  

  (一)《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

  

  (二)《广东省企业二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规范》。

  

  三、术语定义

  

  本准则所有术语定义,均采用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的有关定义,本准则不再赘述。

  

  四、计量保证要求

  

  (一)加油站领导的计量管理职责。

  

  加油站领导均应学习计量和质量法律法规,了解本准则的要求,并负责组织计量法规和本准则的实施。

  

  (二)计量管理员。

  

  加油站应设计量管理员,负责实施本准则的具体组织工作。计量管理员必须取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岗位培训证书。

  

  (三)计量作业人员。

  

  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加油员、运油员、储油保管员、统计员。加油员应经过计量培训并考试合格。

  

  (四)计量管理制度。

  

  应制订包括下列内容的计量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有效地贯彻执行,执行结果应有记录:

  

  1.计量质量工作方针;

  

  2.计量质量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3.贯彻计量质量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4.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5.进货验收检测管理制度;

  

  6.油品质量维护管理制度;

  

  7.销售过程计量检测管理制度;

  

  8.原始记录与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9.加油站环境管理制度;

  

  10.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1.计量质量人员培训、考核奖惩制度;

  

  12.计量工作的定期审核与评审制度。

  

  (五)计量单位。

  

  加油站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技术文件、计量设备、标价牌等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六)计量设备配备。

  

  加油站应根据营运和管理需要配备性能符合要求的各种计量设备,包括符合准确度和稳定性要求、符合税控要求的加油机;储油罐(应有容积换算表);流量计、油罐车,量油尺,温度计、密度计;标准计量罐(20升或50升)等。

  

  (七)计量设备管理。

  

  应编制计量设备一览表和周期检定登记管理卡,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做好周期检定和检查登记。

  

  (八)计量设备检定。

  

  1.强制检定:

  

  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必须执行强制检定,及时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2.非强制检定:

  

  除上述强检项目以外的计量器具,也须按要求定期到计量部门进行检定或校准。

  

  (九)检定铅封和标志。

  

  计量器具上的检定铅封和检定合格标志,应妥善维护,不得私自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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