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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不合格计量器具的控制。 流量计、加油机的准确度超出允差范围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封存,贴上停用证标志、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确认、修理或更新,经强检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十一)计量检测。 经销单位应根据油品的计量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要求,确定检测项目,并制定必要的检测规范,按规定的要求和检测规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有记录。 1.加油操作: 加油操作程序正确,加油量稳定、准确。应保证加油单据数量、加油显示数量和售油台账登记数量一致。 2.油罐车和油罐的测量: 验收和盘点油品时应有专人负责对油罐车和油罐进行测量,并有相关计量设备,能准确测量和计算有关油品的体积。 3.加油量的核查: 应定期用标准罐对加油量进行核查,核查的时间间隔不大于15日,以对加油设备和加油量实施监控。 4.油品质量控制: 加油站应在进货、运输、储存、发货的环节采取必要的检测措施和其他措施控制油品质量,保证销售的油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十二)计量记录与档案管理。 应建立各种计量记录与档案,并妥善保管。记录与档案包括:计量设备一览表,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登记管理卡,计量器具说明书,油罐和油罐车容积表,计量检定或校准证书,人员培训记录和岗位培训证书,加油机售油台帐,加油量核查记录,油品验收记录,油品质量检验报告,盘点记录,审核记录,评审报告等。 (十三)环境条件。 加油站的环境(包括加油现场、交款和管理办公室)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面积足够,整齐清洁,宽敞美观,车辆周转方便,人员操作方便。 (十四)审核与评审。 1.加油站主管领导应定期组织对计量工作情况进行审核,必要时应采取纠正措施,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 2.加油站最高领导应根据审核结果和其他有关信息,定期组织对计量工作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改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