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五)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格局。坚持学校是素质教育的主阵地,创新学校、家庭、社区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共同实施素质教育的育人网络。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教师家访等多种形式,适时向家长通报学校工作,拓宽与家长沟通联系的渠道。要利用家校合作平台,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长育人水平,形成家校合作、共创和谐教育环境的长效机制。 三、深入实施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加强课程建设,完善三级课程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建设与管理,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课时。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普通高中课改的配套工作,全力保障普通高中课改实施,各省级样本校要率先做好新课改的准备工作。义务教育学校要保证开全开好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和校本课程。要积极开发和建设校本课程,着力培育和打造一批课程实施样本学校和教学改革特色学校,引领素质教育向纵深推进。 (二)优化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效益。各校要深入研究课堂教学,积极组织教师开展教法、学法的研究和实践,优化教育教学过程,摒弃“满堂灌”、“填鸭式”等落后的教学方法。各科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校领导要深入教学一线,了解并熟悉课堂教学,成为研究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引领者和示范者。 (三)丰富课外活动,促进全面和个性发展。要树立“健康第一”思想,因地制宜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广泛开展有特色的群众性学校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开展学生体质测试,推行学生体质状况定期公布制度,切实增强青少年体质。要发展传统体育项目,总结推广一批学生喜爱的文体活动形式,推动各地各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要广泛组织开展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和读书教育活动,丰富广大中小学生的课余生活。 (四)加强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工作,推进教育创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力量,定期就影响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集中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对中考、高考改革的研究,加强各学段教学策略的研究和互相衔接,推动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教研部门研究、指导与服务职能,将教研工作重心下移到教学一线,指导中小学校建立并完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制度,积极探索教师教研、科研、培训的有效途径,努力构建区域特色的校本研修体制。 四、深化招生与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导向机制 (一)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各地要按照学籍管理和招生工作要求,加强各项招生工作的管理,均衡配置学校教育教学资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09〕104号)文件精神,将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列入工作议事日程,有计划地强力推进,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子女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逐步推进教育公平性的实现。 (二)积极推动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高中阶段招生继续实行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为基础、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改革,并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在确保公正、公平的前提下,继续扩大将国家、省级示范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毕业学校的比例,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推动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的紧密结合,发挥高中招生考试改革的正面导向作用。 (三)科学应用学科考试的诊断评价功能。小学、初中每学期每学科可分别组织一次、两次综合性测试。各校应根据不同年级的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和丰富考试评价形式,在考试内容上,注重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考试情况作出具体的分析指导,注重因材施教。 (四)积极完善多元评价体系。进一步改革教育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要求的科学评价体系,改变单纯以学业成绩评价学生的做法,实行对学生的多元化评价。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制度,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义务教育阶段主要以过程评价、能力测试为主,小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普通高中要认真落实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