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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强化保障,为素质教育的开展创造条件 (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形成实施素质教育合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保证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制定有关素质教育的制度和法规,逐步实现素质教育制度化、法制化;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为加强德育工作和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开展公益性活动提供财力保证;人事部门要合理配置教师学科结构比例,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做好师资招聘,协调解决好教师职称评聘、指标、职数等问题;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将教育改革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地位;国土资源部门要保障教育用地,优先优惠审批教育用地,杜绝随意改变教育用地的用途;建设规划部门要在城镇规划建设中优先考虑学校的布局、少年儿童活动场所规模和发展要求;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加强对文化市场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检查、监督,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儿文艺活动,促进少儿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公安部门要坚决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整治校园内部和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劳动部门要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禁止招用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青少年从事雇佣性劳动,杜绝雇用童工现象;科技部门要努力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民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鼓励中小学生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为中小学参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卫生部门要开展青少年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加强学校的卫生工作;团委要切实加强基层团队组织建设,积极开展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丰富多彩的活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妇联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特别是维护适龄女童的合法权益;新闻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推行素质教育的深远意义和精神实质,引导广大群众和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构建素质教育的良性运行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素质教育考核体系,确保素质教育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各校要根据学校历史积淀、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按照一校一策,认真研究制定学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方案。倡导和鼓励各学校根据区位优势和地域文化特点,办出学校特色,打造学校品牌。要建立以促进学校教育质量提高为目的的学校评价体系,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师德建设,优化师资结构。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以素质教育理念为核心的、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教师评价新机制。要鼓励优秀教师终身从事班主任工作,支持班主任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管理班级、与家长交流沟通等方面上来。认真解决好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学科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抓好体卫艺、劳动技术及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教师的充实和培训工作。通过定向培养和培训等途径,充实我市中小学卫生工作人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提升中小学卫生工作人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加强教育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各地要按照实施新课程和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及体育、艺术、劳动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教育设施建设,配齐配足各科仪器、器材和各类教学设施。要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学校创建步伐,加快实施以校园网为标志的高层次“校校通”工程。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向学校的辐射力度,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网上平台。 (五)建立素质教育的督导体系。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强化素质教育导向,建立健全以素质教育思想、素质教育管理、素质教育科研、素质教育质量为主要内容,以教育内涵发展为价值取向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强化专项督导和随机督导,实行督导结果的社会公布制度,推进素质教育区域化进程。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要充分发挥督促、检查、评估、指导作用,不定期地到各地各校进行督导,指导和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六、本意见自二○一○年三月一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原《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2009〕56号)自行废止。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