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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营口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1-13
【实施时间】 2010-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5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四)资源林政科

  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审批权限内的森林资源有偿转让;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依法审核征用、占用林地项目;指导木材检查站工作;负责林业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负责林业普法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濒危物种及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级林业重点产业建设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核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林业局机关编制13名,其中:单位领导职数正职1名,副职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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