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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资源林政科 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审批权限内的森林资源有偿转让;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依法审核征用、占用林地项目;指导木材检查站工作;负责林业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负责林业普法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濒危物种及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级林业重点产业建设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核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林业局机关编制13名,其中:单位领导职数正职1名,副职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