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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以“食品最安全城市”创建为平台,积极整合资源,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效能和全市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1、各类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稳步推进。一是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县创建更上一层楼。确认为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单位的玄武等7个区县,顺利通过了验收。二是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创建迈出新步伐。我市116个镇街中有60个镇街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已分别向所在地的区县食安办申请创建。三是特色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呈现多样化。 2、针对性开展全市联动的专项整治,有效净化了我市食品市场环境。除了做好“两节”、“两会”、“五一”“十一”以及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外,重点进行了打击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鸭血等专项整治。对我市粮油类、肉制品、蜜饯等20多类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且消费量较大的食品进行了针对性抽样检测,共抽检样品952个,合格921个,合格率96.74%。 3、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我局牵头开展了宣传周启动仪式及广场咨询活动,邀请了食品相关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代表、企业代表参加。同时,全市各区县同步组织了广场宣传服务活动。我局与农林、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领导连续五天上电视,接受记者访谈食品安全。我局还在5月31日的《南京日报》整版刊登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内容。 (五)突出重点品种和环节的监管,不断把药品监管工作向深层次推进 1、突出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在生产环节,先后飞行检查注射剂等重点生产企业29家,地产药品评价性抽检350批次,注销一家不符合要求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在医疗器械监管中,实行企业开办和违规“约谈话制度”,先后与 11家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在使用环节,结合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加大gsp管理规范,提高动态管理的有效性。全面推进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其中白下区在全省首创为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区,得到国家局和省局的充分肯定。 2、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检查。一是开展“飓风2009”专项行动。截止11月底,我局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移交监测到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120余条。二是开展以街头回收药品、网络非法销售药品和集会非法售药为主要对象的“打击非法药品交易专项行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全系统出动3400多人次,接到群众投诉65件,全部予以答复或查处。三是先后快速稳妥处置了“双黄连注射液”等7起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大连金港疫苗”等多起假药事件。 3、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不断净化我市药品市场环境。坚持以公安联合办案为抓手,以创新工作方法为根本、以净化市场为目标,加强抽检针对性、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的清理和整顿、加强系统内横向纵向联合。截止10月底,全局共受理并办结投诉举报412件,根据举报立案55件,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2340人次,检查单位8633家次,立案查处假劣药品、器械等违法案件442件,办结415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6个,移送公安5件。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推进科学发展、科学监管的工作思路还不够具体。二是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老百姓食品安全的放心度还不够高。三是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市民对医疗和健康的要求不断提高,政府对药械监管无论是力量、手段以及投入上都显得滞后,制约了监管效能的提升。 二、2010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2010年,我们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继续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依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工作目标和职能使命,以新一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为契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跃上新的水平。工作主要任务和目标有以下10项: 1、加强生产环节监管,严把“出厂关”,保障地产药械质量安全。继续深化和完善药厂驻厂监督员、质量受权人,以及医疗器械企业的约谈话制度,切实加强药械生产的监管,严格把好源头关,确保不发生源头性害药事件。 2、加强使用环节监管,严把“使用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建立的需要,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以及保健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