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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加强经营环节监管,严把“流通关”。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从严审批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通过换证、变更审核及gsp认证检查,提升药品零售企业的整体水平。 4、打假治劣,确保安全。建立药监、公安、法院、检察院四方联席会议制度和区域协作打假机制,加强部门间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打击制售假药工作,严厉查处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重大违法案件。 5、大力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加强联系协调,全面检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未标示文号等非药品等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6、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城乡全覆盖的食品“三网”、药品“两网”网络。完善食品三网、药品两网建设。扩大范围、巩固成果,实现城乡食品三网、药品两网的全覆盖。 7、全面推进数字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全面启动信息化建设,建成融数据中心、业务中心、oa办公中心、服务中心为一体的数字化监管平台。 8、完善行业自律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药学会、药品质量管理协会、医疗器械管理协会、食品工业协会等行业学会、协会的作用,努力营造行业自律与监督的深厚氛围,积极为规范行业秩序、确保产品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9、围绕中心,服务发展,进一步优化医药产业发展环境。全力支持药谷建设,为企业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10、大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为构建和谐南京、实现率先发展提供思想保证与智力支撑。大力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扎实做好机构改革期间的思想稳定等各项工作,实现两个“确保”,做到改革过渡时期思想不松、作风不散、监管不断、秩序不乱,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不出问题、确保干部队伍不出问题。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