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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宿迁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宿政办发[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1-13
【实施时间】 2010-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7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龙虾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龙虾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宿政办发〔2010〕5号 2010年1月13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呼应全省龙虾养殖北移的规划布局,进一步扩大发展规模、提升发展档次,推动全市龙虾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龙虾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自然条件极其优越。龙虾作为一种高蛋白、低脂肪的优质健康食品,市场需求旺盛,经济效益明显。我市水域面积达355万亩,水生生物资源丰富,水质清新。全市适宜龙虾养殖的芦苇地、河滩地面积广阔,适养水面近100万亩;此外还有稻田面积300多万亩,实施虾稻轮作的空间较大,发展龙虾养殖的自然条件得天独厚。

  

  (二)工作基础比较扎实。近几年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小龙虾产业的意见》(宿政办发〔2007〕147号)精神,通过政府扶持、政策引导、典型带动,全市龙虾产业发展迅速,效益显著。全市龙虾养殖面积达到17.3万亩,年产量达到2.3万吨,产值突破5亿元,龙虾产业已经成为继河蟹之后宿迁水产业的又一支柱产业。

  

  (三)发展机遇十分难得。《2008-2015年江苏省优势特种水产品布局规划》和《江苏省小龙虾产业发展规划》将龙虾列为宿迁地区重点发展的优势主导产品之一,我市被明确为全省发展龙虾产业的重点地区,要求我市2012年龙虾养殖面积达到40万亩,2015年达到50万亩。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从推进高效农(渔)业发展、促进农(渔)民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加快龙虾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大力推动全市龙虾产业加快发展。

  

  二、把握加快龙虾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生态质量为保障,以农(渔)民增收为立足点,全力推进龙虾规模化养殖、高效化加工、休闲化旅游,把龙虾产业建设成为全市“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渔区和谐”的支柱产业。

  

  (二)发展目标。重点实施“41555”发展战略,即:到2012年,全市养殖面积达40万亩,产值超10亿元,建设5个高效渔业产业园区(龙虾为主要品种之一),建成5家规模苗种繁育场,培育5家以上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2010年起,每年新增龙虾养殖面积7万亩,新增2个高效渔业产业园(区),繁殖龙虾苗种10亿尾以上,培育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或出口创汇500万美元以上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个,实现龙虾产业带动全市渔民年人均增收200元的目标。

  

  (三)产业布局。大力实施“三区六带”规划,“三区”即:洪泽湖养殖区、骆马湖养殖区、淮河淌养殖区;“六带”即:泗洪县沿洪泽湖养殖加工产业带、泗阳县生态养殖产业带、宿城区中扬-屠园高效养殖产业带、宿豫区沿骆马湖稻田养殖产业带、沭阳县加工出口产业带、市直城郊型种苗繁育-休闲观光带。具体推进计划见附件(龙虾产业发展规划年度推进表)。

  

  三、明确加快龙虾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改造低效蟹池。通过淘汰一批效益差、档次低的蟹池,扩大和推广龙虾养殖面积。泗洪县年淘汰低效蟹池不低于3.5万亩,泗阳县年淘汰低效蟹池不低于1.5万亩,力争全市年淘汰低效益蟹池5.5万亩,到2012年全市改造低效蟹池超过16.5万亩。

  

  (二)发展稻田养虾。充分利用原有稻田养殖工程的资源优势,着力在沭阳县淮河淌区域、宿豫区黄墩-皂河建设高效稻田生态养殖龙虾规模基地。沭阳县年发展稻田养虾面积不低于0.7万亩,宿豫区年发展稻田养虾面积不低于0.4万亩,力争全市年改造、恢复稻田养殖面积1.1万亩以上,到2012年全市新增稻田养虾面积3.3万亩以上。

  

  (三)实施苗繁工程。进一步推广土池高密度培育技术及工厂化育苗技术,重点建设泗洪龙集、泗阳卢集、沭阳贤官、沭阳吴集和市骆马湖水产养殖场等5家苗种繁育场,其中:2010年建成泗阳卢集和沭阳贤官苗种场,2011年建成泗洪龙集和沭阳吴集苗种场,2012年建成市骆马湖示范区苗种场。到2012年,每县(区)各建成2个以上自育自给龙虾苗种配套基地,基本满足全市养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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