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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盐城市政府
【发文字号】 盐政办发[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11
【实施时间】 2010-0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9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绿色盐城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三要抓好资源管理,巩固建设成果。要积极探索长效管护机制,严格落实管护责任,不断提高苗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巩固绿色盐城建设成果。对农村造林,必须按照“明晰所有权、搞活经营权、明确管理权、确保收益权”的原则,把林木、林地产权落实到户、到人,明确责权利,调动和保护群众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对城镇绿化、公路绿化,要采取工程化管理的办法,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建一段、管一段、成一段。要全面落实城乡绿化资源保护与管理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城市绿化条例》,依法加强管护,严肃查处乱砍滥伐和破坏城市绿化的违法行为。

  四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各地要继续加强对绿色盐城建设工作的领导,做到目标不变,班子不散,力度不减。绿色盐城建设领导小组继续全面履行协调、组织、检查、指导职责。同时要强化部门职责,坚持统分结合,农村绿化、城镇绿化、公路绿化分别由市林业局、建设局和交通局牵头负责,定期开展督查,及时通报情况,严格考核验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绿化工作进行专题视察调研,推进绿色盐城建设工作。通过全方位、有力有效的考核督查,确保实现绿色盐城建设的三年目标。

  

  附件:2010年绿色盐城建设任务分解表

  

  
县别造林折实面积(万亩)成片造林(万亩)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万亩)村庄绿化合格村(个)四旁植树总量(万株)林改任务(亩)绿色通道建设城镇绿化
合计其中经济树(万株)长度(公里)县城新增绿地总面积(公顷)小城镇新增绿地总面积(公顷)
合计3410160700200010009754001173434 664
亭湖30.71080160601710096 35
盐都30.510601806017100108 30
响水41.9102420010072900117 32 55
滨海21916410080209400110.85070
阜宁4187420012010420016727152
射阳612080430200174300126.7 50.0 100.0
建湖411053180120128800181.511057
大丰62.13565400180914001566565
东台20.8481001508016020011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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