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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报送《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的函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材料的通知》要求,我厅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上,请审查。 附: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信息公开是国土资源政务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积极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的重要手段,是单位工作作风和工作形象的具体体现。自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更加规范,在线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公众参与渠道愈加畅通,网站设计日益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 (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我厅先后制定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指南》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目录》(浙土资办〔2008〕106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浙土资办〔2008〕111号)等规章制度,下发《关于加强厅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126号),完善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具体的上网政务信息内容、责任部门、上网方式和信息更新时限。2010年底,为贯彻《条例》精神,由厅法规处牵头,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重新编排,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大国土资源宣传力度。 (二)改版厅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门户和服务社会大窗口。对现有厅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进一步优化整合信息资源,提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内外网门户建设水平,加强门户内部管理效率。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改版后的门户网站为公众提供了更加科学、合理的服务方式,以及良好的用户体验。门户网站包括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互动平台、市场信息四个功能区,围绕各功能区组织内容并进行相关栏目设计。通过合理的栏目规划与设计,满足我厅政务公开的需要以及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通过政府版、企业版、个人版的内容组织与页面设计,提供面向不同对象的专项服务。 二是开展网站群建设,采用“统一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的网站群建设模式,对省厅直属事业单位,以及有建设需求的地市与机构提供网站群建设的技术支撑,实现网站群内容发布的统一管理与调度,建立统一的对外信息发布平台。围绕网站群建设目标,设立政务公开及办事服务频道页,实现对各市国土资源网站相关信息的整合。 三是开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根据信息公开规范梳理各类信息,实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统计等功能。 四是继续做好数据交换、发布。通过规范化数据交换接口,完善网站与厅4个主要业务系统和oa系统间的数据交换,经过系统层层审核后的信息,需主动公开的,将由系统通过数据接口,自动发布在厅门户网站上;通过《浙江省政府网站12类信息发布规范》整合省内国土资源网站信息,实现与网站平台的数据交换。 省厅门户网站连续5年获得省政府优秀电子政务表彰,连续2年获得部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省级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在2009年度的评比中,获得全国省级(直辖市除外)第一名的好成绩。 截止2010年12月16日,厅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100条,其中公文类信息(规范性文件、通知、公告)3406条;2010年新增34227条,其中公文类信息474条。公文类信息的发布时效均为印发后3天内。 (三)稳步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透明。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我厅十分重视信息公开窗口建设,一是在厅办事大厅设置了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窗口,并且选派了业务素质高、服务态度好的同志负责信息公开窗口工作。二是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需现场查阅信息资料的及时安排查阅。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查、答复、查询、监督保障等方面的运行机制,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增设了相关服务设施,提供了免费复印、便民电话、热水供应、办事指南、工作联系卡等方面的便民服务,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