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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农机[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07
【实施时间】 2010-0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9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农机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农机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通知

  (成农机〔2010〕1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高新区经发局,直属有关单位,机关相关处室:

  

  根据省、市政府对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部署要求,按照省农机局(川农机发[2009]109号)和成都市安监委(成安监委[2009]73号)文件的要求,为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市农委决定从2009年12月22日至2010年3月31日,用100天时间在全市农机系统中深入开展“百日农机安全生产活动”(以下简称“百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百安活动”。要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认清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防止松懈、麻痹、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防止和纠正忽视安全、放松管理的错误倾向,预防和纠正违法行为。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百安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要结合实际,制定周密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主题,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扎实推进

  

  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市农委“百日农机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活动期间,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全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动力,落实各项工作为抓手,将“百安活动”引向深入。活动既要符合时间要求,又要保证活动质量。农机监理部门要全面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农机监理部门和农机生产者、经营者、所有者的责任主体,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要强化教育培训、检验考试、发牌发证等源头管理的力度。深入排查和整治各类农机事故隐患,扭转农机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要紧紧抓住重大农机事故隐患整治这个重点,警示社会、教育群众,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好转,着力构建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加强宣传,严格教育,认真监督,注重实效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使“百安活动”覆盖到乡村、学校、家庭和个人。活动期间,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百安活动”的信息报送,对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和典型及时予以总结和宣传报道,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强化警示教育,使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紧紧围绕“百安活动”的主题、目标和任务及工作重点适时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市农委将把开展“百安活动”作为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活动期间,市农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活动结束后,各区(市)县要将活动开展的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写出书面报告,报市农委机械化处。

  

  附件:成都市农委“百日农机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附件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百日农机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农机安全管理和监督,巩固和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发动群众,认真查找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管理,严抓隐患,探索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今冬明春特别是春节及“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为促进农机化事业,建设现代田园城市提供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宣传、严格执法、深入治理、保障平安

  

  三、活动目标

  

  全面落实政府、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遏制较大农机事故,减少农机事故总量。

  

  四、总体要求

  

  (一)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科学发展观认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准确把握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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