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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主动理财,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皖政〔2009〕9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一)完善预算编制体系。依法编制预算,规范编制程序,逐步建立完善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财政预算体系。科学合理、积极稳妥地编制收入、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部门政府采购等预算,细化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编制,提高预算编制透明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部门预算基础信息管理,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加强项目库建设,严格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重点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生态环境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着力降低行政成本。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切实压缩公务购车用车、公车接待、出国(境)等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面积、超标准建设。 (三)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事项。严格执行预算,坚持按预算支出,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进度的均衡性。对确需办理的追加事项,要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对重大项目实行评审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规范性。 (四)加强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健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下拨的财政资金,要跟踪监督检查,考核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扩大绩效考评范围,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五)加强税收收入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坚持依法治税,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做到应收尽收、均衡入库。加快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构建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的良好平台。加强税收监管,从严查处违反税收政策的行为。 (六)加强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种类和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征收以及擅自减免缓征。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收缴方式,实行非税收入收(罚)缴分离制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完善征管系统,推行大厅直征、网上支付等收缴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缴款人。 (七)规范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制定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及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产权转让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全面实施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规范收益收缴程序,确保及时足额入库。 (八)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积极推行限时办结制,从快办理预算指标内资金支出;对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要款到即拨;对应急性、突发性资金支出,要特事特办;对支出较慢的项目资金,要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制定对策。 三、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九)严格财政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财政资金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分配办法、审批程序和使用管理。加强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完善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人民银行、代理商业银行之间的定期对账机制,切实防范和控制财政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十)加强惠民资金发放管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推进惠民直达工程建设。各类财政补贴资金要全部纳入财政统一管理,实行“一卡通”集中发放。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核实补贴对象,及时准确发放补贴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十一)加强政府贷款管理。建立规范统一、责任明确、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借、用、还”管理机制,积极、合理、有效地使用贷款。严格项目规划、评审程序,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债务统计、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督促用款单位严格遵守转贷协议,科学制定贷款偿还计划,保证按时足额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