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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亳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亳政[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02
【实施时间】 2010-01-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9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十二)深化国库制度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用款计划管理、限时审批超时默认等制度。基本支出由国库支付中心分月下达用款计划,做到均衡支付;项目支出按项目实施进度审批用款计划,做到及时支付。细化核算科目,避免出现公用经费挤占专项资金等现象。健全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制度,加强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运行管理。

  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十三)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作用,重点加大对财政收入、专项资金、民生工程资金、会计工作、政府采购以及管理薄弱环节的监督力度。切实转变重分配轻管理、重投入轻绩效的观念,加强财政资金跟踪问效,加大对财政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项目支出数额巨大、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的重大项目,要全程跟踪问效,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充分利用财政信息网站等媒体,及时公开本级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决算、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等信息内容,认真回复群众的咨询,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的透明度。

  (十五)加强财政内部管理和监督。加强财政部门基础业务管理,促进财政管理规范化。根据财政管理工作职能,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加强县乡财政规范化建设,强化乡镇财政职能,完善“乡财县管”、“村账乡管”制度,提高县乡财政管理水平。

  (十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要求,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编制执行、决算以及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针对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加以整改,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十七)大力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金财工程建设,逐步建立财政管理渠道畅通、业务标准统一、操作功能完善、网络安全可靠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不断创新财政管理方式,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效率。

  (十八)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不断加大对财政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理财水平。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高效。

  

  
亳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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