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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淄人社发[2010]216号
【颁布时间】 2010-01-0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3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26、评审工作结束后,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中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对下年度如何改进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后,于2011年1月15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各中级评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不断提高评审质量。

  

  六、今年评审工作中需注意的几个具体问题

  

  27、继续教育问题。认真执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学分每年不低于20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分每年不低于25分),以本年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为准。

  

  28、中级和卫生副高级评审前专业测评问题。今年继续进行评审前专业测评。内容包括本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理论、实践经验等内容,并根据专业、系列不同有所侧重。

  

  29、申报材料审核问题。今年对高、中级职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仍不反馈审核结果,视审核情况直接呈报省高级评委会或转送市中级评委会。对审核不合格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材料,中途一律不退,待整个评审工作结束后一并清退。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标准条件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30、材料申报、评审时间安排如下: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0日前;申报初级、中级和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30日前。中小学教师、中专教师中、高级申报材料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3182501);其它中、高级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2791851);初级申报材料直接报各初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中级和卫生副高级评委会评审结束时间为:2010年11月底前。请严格按规定时间上报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10年度淄博市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调整组建名单(略)

  

  附件2:2010年度淄博市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调整组建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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