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的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财政局,各市管外商投资企业: 为做好201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工作,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苏财工贸[2010]111号)的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对象 凡是2010年12月31日前在南京市工商部门工商注册登记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包括在建、筹建期企业、已投产(营业)企业、临时停产、停业以及清算期企业]均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二、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的内容 (一)201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须填报的会计报表: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市的外商投资企业绝大部分是非金融类企业,这类企业需要报送的报表内容为: 1、报表封面 2、资产负债表(会外年企01表) 3、利润表(会外年企02表) 4、现金流量表(会外年企03表) 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外年企04表) 6、财务指标补充资料表(会外年企补01表) 上述报表格式、编制说明和行业代码可以在2011年1月5日后登陆市财政网站(http://www.njcz.gov.cn)下载取得或查询,不具备网络下载条件的企业由所在地财政部门提供纸质报表。 (二)除报表外,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填报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对以下情况作出说明: 1、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⑴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和附属业务范围; ⑵企业主要产品的产量、业务营业量、销售量(出口额、进口额)及同比增减量; 2、利润实现、分配及企业亏损情况 ⑴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比增减额及其主要因素,包括销售量、销售价格、销售结构变化等; ⑵成本费用变动的主要因素,包括原材料费用。能源费用、工资性支出、借款利率调整等; ⑶利润分配情况; ⑷税负调整对利润的影响情况; 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对利润的影响情况; ⑹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 3、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⑴各项资产所占比例、增减变动原因; ⑵资产损失情况; ⑶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情况; 4、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三、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要求 外商投资企业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聘请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包含报表封面以及上述所有报表。企业聘请外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也必须按此要求执行。 四、关于网上直报报表事项 我市于2011年1月在网上开通外商投资企业报表直报系统,要求所有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原渠道报送书面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于2011年5月15日前登陆市财政网站(http://www.njcz.gov.cn或http://wzbb.njcz.gov.cn)进行网上填报。各区县(开发区)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这一网络平台,借鉴以往的工作经验和方法,督促和辅导企业应用此系统,使全体企业均能网上报送报表,提高工作效率。 五、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的报送要求 市管12户外商投资企业于2011年5月15日前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报送至南京市财政局外经金融处(长江路66号,邮编210005)。 各区、县、开发区财政局于2011年5月20日前将2010年度本地区外商投资企业汇总会计财务报告(书面)、分户软盘(由企业在直报系统上录入的报表与财政部门手工录入的报表合并组成)以及本地区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重点企业情况表一并报送南京市财政局外经金融处。 (一)关于地区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各区县(开发区)财政部门要针对本地区的外资企业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企业年度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认真撰写本地区的外资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具体要求是: 1、分析说明数字一般应在1500字以上。 2、除一般分析外,还应根据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和反映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同时着重分析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主要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