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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强化蔬菜安全监管,提高蔬菜安全质量水平。 7.加强生产环节农业投入品的监控。以有关乡镇综合服务站为基础,设立无公害蔬菜农药、肥料专销点,建立台账,抓好投入品登记、使用、管理,严禁在菜区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加大生物农药的推广使用,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联防联治的措施,把好生产源头关。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蔬菜。(责任单位:当涂县政府、雨山区政府、花山区政府、金家庄区政府、市农委) 8.建立和完善对蔬菜商品的检测制度。重点加强对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蔬菜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建立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加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四)加强蔬菜商品储备调控体系建设,保障市场应急供应。 9.建立蔬菜商品储备制度。为应对严重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当蔬菜商品供应短缺和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根据我市蔬菜实际消费需求,建立应急预案,建立蔬菜储备制度,确保主要的耐储蔬菜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同时,采取储菜于地的办法,保证鲜活的蔬菜应急供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 10.强化蔬菜信息体系建设。加强市安民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价格信息网的信息平台建设。健全主要蔬菜品种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发布制度,强化对蔬菜生产、市场价格走势的分析,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完善价格应急调控预案,当市场蔬菜发生异常波动时,迅速反馈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必要时,依法对蔬菜主要品种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农委) 四、保障措施 1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县(区)政府也要有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人员,赋予相应的工作职能,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统筹协调工作。恢复市菜篮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菜篮子”工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责任单位:市农委) 12.落实政策措施。一是加强对国发〔2010〕26号、皖政〔2010〕98号文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并设立专门账户,由市农委提出使用意见,专项用于新菜地开发、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兴菜等方面;三是加大扶持力度,每年从市财政安排一定量资金,县(区)按相应比例配套作为“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通过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外资、吸引民间资金到蔬菜规划区域内进行蔬菜生产;四是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对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符合国家或省“绿色通道”政策要求的,享受车辆通行费减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物价局、县区政府) 13.强化目标考核。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加强生产流通各环节综合考核,将最低蔬菜保有量、种植面积、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作为县(区)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进行目标考核,切实落实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责任单位:市政务督查目标办、市农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