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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漯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漯政办[2010]126号
【颁布时间】 2010-01-0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4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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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健全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实现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全程监管,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消费者是最后一道防线”的责任体系,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严厉查处违法经营、使用地沟油的行为,严防地沟油进入食品环节,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各县区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在“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出现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要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在坚持正面宣传的同时,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宣传整治成果,增强群众消费信心。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倡导改进食品加工工艺、节约用餐、理性消费、减少废弃油脂产生数量,指导广大消费者识别废弃油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环保意识。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认真组织督导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逐级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市政府将结合督导检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适时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地沟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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