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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8.妥善审理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促进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坚持支持与规范相结合,妥善审理现代物流、信息、教育、旅游、健康保健、专业技术服务、商务服务等领域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合理平衡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利益,既要支持和保障现代服务业的自身发展,又要依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纠正服务提供者的不当行为,规范和引导服务提供者不断完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审判指导,尽快就保险、旅游等易发多发案件的审理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指导意见,统一执法标准。加强对保险法适用中疑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审判指导意见,提高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审判水平。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将要出台的关于审理旅游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及时有效化解旅游合同纠纷,促进我省旅游市场环境优化,为把旅游业培育成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强与服务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信息交流,及时通报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事关行业发展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定期向社会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运用诚信原则进行裁判的典型案例,促进服务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9.妥善审理金融和非金融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现代金融业加快发展。健全金融纠纷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业合议庭,加大金融纠纷案件审判和执行力度,防范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高新产业和“三农”的信贷支持,促进和保障国家信贷政策的顺利实施。建立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交流机制,密切关注金融体系运行情况,特别是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金融互助组织等农村金融组织以及新设银行和各类担保公司的运行状况,对审判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新兴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健康发展。妥善审理非金融借贷纠纷案件,正确认定非金融借贷合同效力,既要注意甄别和打击各种以合法形式掩盖的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违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又要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10.妥善审理企业破产和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公司清算和企业破产制度是实现淘汰落后产业,抑制过剩产能、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政策目标的重要途径。要认真执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省法院《关于妥善审理破产案件、维护经济社会稳定若干问题的纪要》,充分发挥公司强制清算和企业破产制度的作用,积极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破产和强制清算申请,引导市场主体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在企业财产处置过程中,要贯彻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生产能力、推动集约发展的政策目标,促进经济资源从落后产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移。要依法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重整、和解申请,运用企业重整、和解制度,帮助那些资金周转遇到暂时困难但符合国家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 三、保障自主创新战略 11.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战略性产业发展。加大对经济增长具有重大突破性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的保护力度,促进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物联网等高技术产业与新兴产业发展,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强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商标权的保护,支持和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促使其在经营中积极、规范使用自主商标,促进自主品牌的形成和品牌经济的发展。加强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广告设计、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领域的著作权保护,促进文化创新,繁荣文化市场。强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和育种技术,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力度,激励农业科技创新,推动现代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促进农业发展。加强服务外包业知识产权保护,深入研究对服务外包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知识产权归属和管理、商业秘密保护等问题,及时出台规范性意见,提高对服务外包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拓展服务外包业的发展空间。 |